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815.2-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操作技术规程 第2部分:低压上船
发布日期:2012-07-05 实施日期:2012-10-01
前言
JT/T 815《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操作技术规程》分为两个部分:
本部分为JT/T 815的第2部分。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编写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低压上船形式的操作基本要求,包括准备、连接、供电和离港断电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港口低压上船形式的船舶岸基供电系统。
基本要求
- 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及应急机制,并由专人管理。
- 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 初次使用系统时,港方与船方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职责和工作分界点。
- 确保港方与船方工作人员的通信畅通,以便快速联动处理异常情况。
- 港方需确保船舷岸基供电设备的安全,避免外力破坏。
- 港方需避免物料、粉尘对供电设备的污染。
- 严禁在带电期间插拔插头,雨天插拔插头需做好防护措施。
- 遇到大风雷雨天气时,港方与船方需专人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并记录问题。
- 阵风超过七级或预警强台风时,不应使用岸基供电设备。
- 供电期间,靠近供电设备的起重机械移动时,应听从指挥。
- 供电设备停用期间,需做好防护和定期检查保养。
准备
- 船方需提前24小时提供靠港信息及技术参数,并填写申请表。
- 港方需根据船方信息进行相关参数设置,并放置安全围栏。
- 船方与港方需现场交接技术参数、条件和注意事项,并签字确认。
- 港方需配备专用工属具和起吊设备,便于电缆输送。
连接
- 港方人员接到供电工作票后,按程序操作。
- 港方提供低压电缆时,港方负责吊装,船方负责固定插头。
- 船方提供低压电缆时,船方负责放至岸上,港方负责固定插头。
供电
- 确认供电条件后,港方启动安全警示装置并接通电源。
- 校核相序,按断电或带电切换方式启动供电系统。
- 供电期间,每2小时巡视并记录。
离港断电
- 船方书面通知港方停止供电,双方确认后切断电源。
- 确认供电电能表记录数据,并签字确认。
- 港方或船方负责解除电缆连接,收回电缆。
- 港方与船方按要求收起供电设备并做好防护。
附录
- 附录A:船舶岸基供电申请表
- 附录B:岸基供电系统数据记录表
- 附录C:岸基供电工作票
- 附录D:岸基供电系统巡视记录表
出版发行
-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怡门外外馆斜街3号
- 开本:880x1230 1/16
- 字数:30千字
- 定价:10.00元
- 出版日期:2012年9月
- 印刷日期:2012年9月
- 书号:15114,1762
- 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85285150
本文链接:/guifan/8062.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