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pulp and papermaking plant
GB 51092-2015
主编部门: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7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092-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2、3.1.13、7.2.8、13.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8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设计、咨询及总承包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成了规范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为:总则,术语,工艺,厂址与总体规划,热能动力,总平面与运输,电气系统,自控仪表,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以及职业安全卫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浆造纸事业部(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邮政编码:200031;E-mail:info@haisum.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戚永宜 张裕福 靳福明 王蘅 胡菊华 梁斌 陈玲玲 罗健雄 张飞跃 詹绪远 张小江 刘声远 韦思强 梁群 刘爱瑾 寇九贵 陈新 陈蕾 徐灵通 周原 陈先德 江山红 段启坤 麦东 严宝英 陈军 杨卫湘 张劲松 甘庆权 李蓉 王建 王丹 程建国 周锡政 谢俞雷 翟阳 吴伏安 邝湘泉 郑积昌 聂欣蔚 夏欣 李国庆 朱晓华 张磊 李见 熊术娥 权军
主要审查人:王志杰 王宗存 王国森 甘钟 卢宝荣 刘传聚 李勤 李耀 何北海 邵启超 张小龙 房桂干 黄运基 曹晖 樊燕 戴冠民
1 总 则
1.0.1 为了在制浆造纸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省工程投资、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清洁生产、运行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采用木材、非木材、废纸为原料的制浆造纸厂的工程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制浆造纸厂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 术 语
2.0.1 植物纤维原料 plant fiber material
用于制浆造纸生产的速生丰产林木、工业和农产品剩余物中的木质部纤维。
2.0.2 废纸浆 waste paper pulp
废纸经过工业化处理,用于造纸生产的纸浆。
2.0.3 制浆 pulping
植物纤维原料分离出纤维成为纸浆的过程。
2.0.4 备料 raw material preparation
将制浆原料去除杂质并切成一定规格料片的生产过程。
2.0.5 碱法制浆 alkaline pulping
一种应用碱性溶液蒸煮植物纤维原料的化学制浆方法。
2.0.6 硫酸盐制浆 kraft pulping
氢氧化钠(NaOH)与一定比例的硫化钠(Na2S)为制浆化学品,在化学品回收过程中补充硫酸钠(Na2SO4),以平衡制浆化学品中OH-和HS-离子有效成分的生产纸浆的过程。
2.0.7 蒸煮 digesting
在一定的压力、温度条件下,制浆化学品将植物纤维中的木素溶解并与纤维分离的过程。
2.0.8 氧脱木素 oxygen delignification
在碱性、一定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用氧去除蒸煮后纤维原料中残余木素的生产过程。
2.0.9 洗涤 washing
经过多段串联将溶解于制浆药液中的木素等有机物与纤维分离以取得洁净浆料的生产过程。
2.0.10 黑液 black liquor
从硫酸盐或碱法制浆纤维中分离出的制浆药液,内含木素等有机物的液体。
2.0.11 筛选 screening
用筛缝间隙或圆孔直径的大小将纸浆纤维与纤维束和其他杂质分离的生产过程。
2.0.12 净化 cleaning
将造纸纤维与其比重不同的杂质分离的过程。
2.0.13 无元素氯漂白 elemental chlorine free(ECF)bleaching
用二氧化氯(ClO2)取代氯气和次氯酸盐作为漂白剂的漂白。
2.0.14 全无氯漂白 total chlorine free(TCF)bleaching
使用完全没有含氯元素漂白剂的漂白。
2.0.15 碱回收 alkaline recovery
将提取出的蒸煮废液通过一定的工序转化为制浆所用的碱并回收能源的过程。
2.0.16 多效蒸发 multi-effect evaporation
将几个蒸发器串联运行的蒸发操作过程。
2.0.17 碱回收炉 alkaline recovery boiler
利用浓黑液中的有机物燃烧,并将黑液中的无机物通过燃烧生成的熔融物回用的特种锅炉。
2.0.18 绿液 green liquor
用稀白液或清水溶解碱回收炉燃烧产生熔融物的溶液,呈绿色。
2.0.19 苛化 recausticizing
含有效成分Ca(OH)2的石灰溶液与澄清后的绿液反应,将其中的Na2CO3转化为NaOH的过程。
2.0.20 白液 white liquor
苛化反应后生成的溶液。
2.0.21 白泥 lime mud
苛化反应后生成并经沉淀过滤后形成的灰白色膏状物体。
2.11.22 脱墨 deinking
用一定量的脱墨剂以浮选或洗涤的方式将废纸浆中的油墨与造纸纤维分离的生产过程。
2.0.23 热分散 thermal dispersion
在一定温度下,以高剪切力作用于废纸纤维,使之分散,并使油墨、蜡、胶黏物等细化和剥离的生产过程。
2.0.24 浆料准备 stock preparation
在我国通常称为打浆工段,是纸和纸板抄造前纤维原料前处理的生产过程。含打浆、配浆、损纸处理等工序。
2.0.25 打浆 beating
用盘磨、锥形精浆机等设备将造纸纤维切断、纤维两端分丝帚化的生产过程。
2.11.26 白水 white water
产生于制浆造纸生产过程、含有少量纤维的生产过程用水。
2.11.27 白水回收 white water recovery
用过滤、气浮、沉淀等方式将纤维与水分离并将纤维和澄清的白水回用于生产的过程。
2.0.28 配浆 stock blend
将适用于所生产产品的各种浆料、损纸及纸内施胶剂等湿部化学品均匀混合的生产过程。
2.0.29 湿部 wet end
指造纸机的烘干装置之前的网部和压榨部。
2.11.30 干部 dry end
指造纸机从进入烘干装置之后到压光机之间的部分,通常含若干组前烘缸、表面施胶、机内涂布、后烘干部等部分。
2.0.31 流浆箱 head box
利用流体力学的原理将浆料中的单根纤维悬浮在白水之中并将之均匀分布在纸页成型网上的装置。
2.0.32 流送系统 approach system
将造纸浆料稀释、除渣、除气、筛选并流经,经过计算和特定布置的管道送入流浆箱系统。也被称为短循环(short circulation)。
2.0.33 损纸 broke
湿部、干部、完成及纸加工过程中断纸及切边产生的纸。
2.0.34 纸幅宽度 web width
造纸机卷纸机处的纸或纸板的宽度。
2.0.35 净纸宽 net web width
经过复卷机裁切左右两边纸边后,纸幅的宽度。
2.0.36 左(右)手机 left(right)hand machine
面对设备中物料运行的方向,传动在左(右)侧,称之为左(右)手机。
2.0.37 涂布颜料 pigment
用于纸页表面涂布的颜料。
2.0.38 涂料 coating color
涂于纸或纸板表面,由颜料、胶黏剂及其他添加剂组成的涂布剂。
2.0.39 完成 finishing
指对纸和纸板压光、卷取、复卷或平板切纸、包装、入库等工序的统称。
3 工 艺
3.1 一般规定
3.1.1 生产车间的设计生产能力应满足设计依据的要求,各车间能力应协调平衡,供水、供热、供电等动力供应与生产车间需要相适应。
▼ 展开条文说明
3.1.2 生产线规模以制浆能力划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制浆能力划分
▼ 展开条文说明
3.1.3 生产线规模以碱回收黑液固形物的处理量划分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碱回收黑液固形物的处理量划分
3.1.4 生产线规模以造纸能力划分应符合表3.1.4的规定。
表3.1.4 造纸能力划分
3.1.5 制浆造纸厂生产能力的计算应以成品浆(风干)产量为依据,造纸项目生产能力的计算应以复卷后的产量为依据。
▼ 展开条文说明
3.1.6 生产车间年工作日应按340d计算,除特别注明外应为每日三班连续生产。
▼ 展开条文说明
3.1.7 制浆造纸厂可分为以植物纤维为原料的制浆工程或综合性的制浆造纸工程、以废纸浆为原料的制浆造纸工程和以商品浆为原料的造纸工程,以及以植物或非植物纤维为原料的特种纸工程。
▼ 展开条文说明
3.1.8 工艺设计总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工艺的总体设计应进行物料平衡、水平衡及能量平衡计算。
2 选择的设备应先进、成熟、稳妥、可靠、系列化、标准化,符合统一性、互换性及机械化和自动化要求。
3 车间布置应符合总体设计原则及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做到经济实用、整齐、紧凑,适当照顾美观;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满足通风、采光要求;应设置必要的办公及生活设施。
4 设备及管道布置应便于施工、安装、操作及检修。
5 液体物料输送宜利用位差自流,避免迂回与多次泵送,力求管线最短;应防止噪声与振动的影响,并应有良好的操作条件与环境。
▼ 展开条文说明
3.1.9 制浆造纸厂宜包括备料车间、制浆车间、浆板车间、碱回收车间、化学品生产车间、造纸车间、纸加工车间和原料储存场、中心化验室、仓库、机修车间、动力等辅助生产车间和设施。
▼ 展开条文说明
3.1.10 生产工艺设计适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化学制浆车间设计应适用于间歇或连续蒸煮器的化学制浆工艺。使用其他类似工艺及原料的化学制浆车间工艺设计可参照使用。
2 机械制浆车间设计应适用于化学热磨机械浆工艺,其他类型机械浆可参照执行。
3 废纸制浆车间设计应根据产品的种类及质量要求,分为脱墨浆和非脱墨浆,生产使用的原料应为废纸。
4 造纸车间设计应适用于以各类浆种生产印刷书写纸、纸板、生活用纸的工艺。生产其他特殊纸种和技术改造的造纸车间工艺设计可参照执行。
▼ 展开条文说明
3.1.11 生产车间设计范围和界限宜以建筑物、构筑物外1米为界,当生产车间为露天布置时,应以布置区域四周道路路沿为界。
▼ 展开条文说明
3.1.12 以各类植物纤维为原料生产硫酸盐化学浆和碱法制浆的制浆造纸厂必须设置碱回收车间或木素综合利用。
▼ 展开条文说明
3.1.13 严禁采用元素氯漂白生产工艺。
▼ 展开条文说明
3.1.14 工厂用水、电、蒸汽和压缩空气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3.2 工艺技术及设备选择
3.2.1 原料储存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木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造纸用原木》GB/T 11717的有关规定。
2)外购木片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造纸木片》GB/T 7909的有关规定。
3)竹子的枝丫、叶子应去除,竹捆中无霉烂、虫蛀的竹杆。原竹长度宜小于3.0m,每捆直径宜小于300mm。
4)外购竹片长度应为15mm~30mm,合格率应大于80%,竹片水分不应大于40%。竹片中不得夹带金属、石子、泥沙等杂物以及霉烂、变质、烧焦的料片。
5)甘蔗渣应除髓,除髓率应大于等于20%。蔗渣外观应无霉烂及变质现象,无夹带砂粒、石块及金属等杂物。
6)荻苇叶中的苇穗应打净,茎呈淡黄色,无霉烂及变质现象,无杂草、砂粒、石块及金属等杂物。
7)麦草应叶少、无根、无霉烂及变质现象,捆中无夹带砂粒、石块及金属等杂物。
8)废纸宜打包供货。废纸包中无夹带砂粒、石块及金属件等杂物,其他混杂物不宜超过1.5%,水分不宜大于15%。
2 各种原料的总储存数量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原料收购的期限及运输条件而定。
3 当厂区范围内原料储存场地不够储存全部原料时,应贮原料可安排在中间堆场储存。
4 原料储存场的设备宜使用机械化设备。运搬物料应沿最短的距离进行,减少中间转载。
5 原料储存场选用设备的能力,宜按工厂每日原料需要量的1.5倍配备,并宜选用同类型的设备。
6 原木的堆垛和拆垛,宜采用轮式抓木起重机,原木的运输宜采用爪式装载机。
7 商品木片、竹片堆垛宜采用装载机、推土机或移动式胶带运输机。输送宜采用胶带运输机。
8 草类原料的上垛,宜采用移动式起重机或移动式胶带运输机。草类原料宜采用车辆运输方式,也可采用胶带运输机。
9 甘蔗渣的湿法堆垛,宜采用胶带运输机高架栈桥上料,推土机辅助堆垛和压实,拆垛上料宜采用装载机、推土机。
10 废纸堆垛和拆垛宜采用移动式叉车。
▼ 展开条文说明
3.2.2 备料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木备料应由锯断、去皮、树皮分离、原木洗涤、除铁、削片、筛选、再碎、储存及树皮处理等工序组成。
2 商品木片备料应由木片接收、筛选、再碎、洗涤、储存等工序组成。
3 竹子备料应由上料、切片、筛选、大片再碎、洗涤、储存输送等工序组成。
4 蔗渣备料应由开包、除髓、堆存输送、洗涤等工序组成。
5 荻苇、麦草备料应干法备料,由上料、切料、筛选、除尘、储存等工序组成;湿法备料由上料、切料、筛选、除尘、水洗、脱水、洗涤水处理、储存输送等工序组成。
6 各种原料加工都应清除尘埃、金属物、污泥、石子等杂质以及霉烂、变质、烧焦的原料。
7 各种料片质量应满足制浆生产工艺要求。
8 原料进车间前应按种类进行分选、计量,出备料车间的制浆原料成品宜计量。
9 当切断多种原料时,应分别处理,不得混切。不同原料,不同品种的半成品在料仓储存时,应分隔,不得混合储存。
10 木片、草片、竹片应筛选,大片料宜处理后回筛;过厚木片宜经压溃后直接与筛选后合格木片混合。
11 料片洗涤水应循环利用,补充水量为10%~30%,废水进废水处理厂前应经过预处理,补充水宜采用中水。
12 备料车间的设备能力应满足蒸煮工段装料时间的要求。
13 原木剥皮应选用机械剥皮。
14 原料的削片应根据原料的不同特性选用合适的设备。
15 荻苇、麦草备料宜设置备用生产线。
16 料片净化流程应根据原料和制浆方式选用。
17 料片中间储存的容量应根据备料车间工作时间确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2.3 化学制浆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化学制浆车间应包含下列生产环节:
1)蒸煮工段应包括上料、蒸煮、喷放、配碱、热回收、臭气收集等工序。
2)洗筛工段应包括洗涤(黑液提取)、筛选、净化、浓缩等工序。
3)漂白工段应包括氧脱木素、漂白、洗涤及漂白用化学品制备等工序。可增加后精选工序。生产本色浆时不应设漂白工段。
2 蒸煮工艺应采用低能耗连续或间隙蒸煮。
3 硫酸盐木浆蒸煮过程中的排放气体应收集处理。
4 蒸煮过程中产生的废热应回收利用。
5 蒸煮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应收集处理。
6 药液和黑液加热循环宜采用间接加热方式,冷凝水应回收。
7 蔗渣、狄苇、麦草蒸煮宜采用预浸渍工艺。
8 应采用多段逆流洗涤,黑液提取率不应低于表3.2.3-1取值要求。
表3.2.3-1 黑液提取率取值表
9 浆料筛选宜采用多段筛选流程,并应控制适当的尾浆量。
10 漂白工艺宜采用多段漂白。
11 应从工艺流程、设备选择及管道、布置、排水设计方面采取措施,减少泡沫产生。
12 漂白工段排放的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宜进行纤维回收并设置室外混合池。
13 制浆主要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应符合表3.2.3-2、表3.2.3-3、表3.2.3-4所规定的取值要求。
表3.2.3-2 取水量取值表(m3/t风干浆)
表3.2.3-3 纤维原料消耗量取值表(绝干t/t风干浆)
表3.2.3-4 综合能耗取值表(kg标煤/t风干浆)
14 选用间歇蒸煮器时,宜选择同规格的3台~5台。
15 选择间歇蒸煮器时,应以所需的总容积作为计算的依据。
16 采用蒸煮锅时,喷放锅的单台容积宜为单台蒸煮器的3倍,喷放锅的总容积不宜超过蒸煮器总容积的2倍。
17 采用连续蒸煮器,在选择喷放锅时,喷放锅的总容积应满足1.5Hr的储存要求。
18 浆料洗涤和黑液提取应采用多台或多段串联,逆流洗涤。
19 不同浆种应根据纤维平均长度,配以合适的筛孔。当选用外流式压力筛多段筛选时,浆料浓度宜低于3.5%,通过缝筛的流速宜低于1m/s。
20 氧脱木素应根据不同原料和规模选用单段或两段氧脱木素。
21 当多段漂白时,漂白塔容积的确定可根据计算量加大,加大量不应超过15%。
22 当多段漂白时,洗涤设备宜采用与粗浆洗涤同类型的设备。
23 化学制浆车间洗选和漂白工段,应根据主要设备最重件的重量选用吊装起重设备。
▼ 展开条文说明
3.2.4 机械制浆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化学热磨机械浆质量应满足纸种生产的质量要求或商品浆的质量要求,并根据不同质量要求,确定生产工艺。
2 主要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应符合表3.2.4所规定的取值要求。
表3.2.4 化学热磨机械浆主要资源和能源消耗取值表
3 生产流程中宜设置木片接收仓和预蒸仓,并配置称重装置。
4 磨浆温度和浓度应按照原料和产品的要求确定。
5 磨木机排出的浆料应进行筛选,分出的粗渣应送渣磨机进行再磨、再筛选。
6 漂白化学机械浆宜采用高浓过氧化氢漂白技术。漂白塔宜设置在一段高浓磨或筛选脱水之后。
7 洗涤筛选后的纸浆宜经浓缩后中浓储存。
8 白水应循环使用。
9 机械浆车间盘磨台数的确定应按每日机械浆最大产量及单机能力计算。第一段磨应为高浓磨。第二段磨宜根据需要达到的纸浆游离度来选择。
10 机械浆车间的贮浆池总容积不宜低于4h的机械浆产量。
11 机械浆车间宜在磨浆机上方配备起重设备。
▼ 展开条文说明
3.2.5 废纸制浆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废纸制浆车间的原料应满足生产的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料应进行分拣。
2 废纸制浆的生产工艺应按照原料种类、原料品质及用途不同,采用不同的生产工艺流程。
3 废纸碎解可采用连续生产或间歇生产,应根据产能、原料特性、生产情况、纸种等确定。脱墨浆宜采用中浓及高浓碎解;非脱墨浆宜采用低浓、中浓及高浓碎解。低浓碎浆机应用于连续碎解;中浓及高浓碎解机应用于间歇碎解。
4 非脱墨浆生产工艺宜采用纤维分级系统,白水应逐级回用。
5 废纸浆应使用过氧化氢漂白或其他还原漂白剂漂白。
6 废纸碎解设备应包括立式、卧式和转鼓式等,碎解浓度应分为低浓、中浓及高浓,根据生产工艺应合理选择,应同时配置除杂质系统。
7 间歇式碎浆机宜配置碎浆用白水槽。
8 废纸制浆车间宜采用多盘浓缩机进行浆料的浓缩。
9 废纸制浆车间宜采用链板输送机上料,选用变频电机以控制废纸的进料量。链板输送机的倾角不宜大于25°。
10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基准值应符合表3.2.5规定的取值要求。
表3.2.5 废纸制浆资源和能源消耗取值表
▼ 展开条文说明
3.2.6 浆板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浆板车间宜包括浆料的净化、脱水、干燥(生产干浆时)、切板和打包等工序。
2 浆板机传动应采用交流变频电机,其他生产过程中能力变化范围大的设备宜采用变频电机。
3 浆板干燥宜采用节能型干燥方式并配置余热回收装置。
4 浆板车间白水应送至储浆塔稀释浆料,循环使用。
5 干浆板机脱水宜使用夹网成型器。
6 浆板车间宜设置湿部排湿气装置。
▼ 展开条文说明
3.2.7 造纸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造纸机抄造幅宽的选择应根据产品在市场流通的规格的倍数计算。当有多种规格时,宜按此类产品在市场流通的比例综合确定。
2 造纸机的日生产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产量(t/d);
V——速度(m/min);
Bm——纸幅宽(m);
q——纸幅定量(g/m2);
K——造纸机总效率(%)。
3 造纸机左右手机型的选用应根据造纸车间在全厂的位置、物流方向及主立面方向综合确定。
4 供造纸车间抄纸用的浆料浓度宜控制在3%~4%。
5 除特种纸的特殊要求外,纸浆的打浆和配料宜采取连续生产工艺。
6 供造纸机用浆料,宜经过精选、净化处理,当前段制浆生产工艺有完善的纸浆净化工艺时,也可不设净化设备。造纸机浆料流送系统的管道设计与连接方式应符合排气与消除脉冲的要求。
7 造纸用的白水应首先在本车间工艺流程中回用,纤维应回收,填料、涂布纸的涂料应回收。
8 造纸车间的损纸应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涂布以后的损纸宜与涂布以前的损纸分别处理、储存并均匀地回用。
9 造纸机干燥部应采用节能型干燥方式,冷凝水应回收利用,主冷凝水槽闪蒸产生的二次蒸汽应综合利用,干燥部气罩应采用封闭式气罩。
10 真空系统产生的白水应收集后回到车间白水系统使用,透平真空泵排出气体宜收集后综合利用,真空系统对外排气管上宜设消音装置。
11 造纸车间油站、压缩空气站、制氧站、制冷站、冷缸、电机、减速机等系统的冷却水应全部回用,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宜设冷却塔循环使用。
12 粉状造纸化学品的溶解宜设置防尘和排气装置。
13 造纸化学品槽、罐出料口宜布置在底部,排污管可布置在泵的吸入口。
14 造纸机总效率宜按76%~94%计取,纤维不可回收损失率宜按1%~3%计取。
15 造纸机和辅助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纸种、产量的要求、造纸车间的工作制度及造纸机的公称能力,通过物料平衡计算确定。
16 损纸浆池的总容积宜按照容纳造纸机连续断头0.5h以上的损纸储存量设置。干浆板碎解后,宜有0.5h以上的储存时间。
17 造纸车间应配备检修及吊装用的起重设备,起重设备的配置应满足最重最大件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造纸机中含有杨克烘缸时,车间最大吊装重量宜按除杨克缸之外的最重件计算,杨克缸的吊装宜使用临时吊装设备。
18 用于生产本规范规定的纸种用水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19 纸品主要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应符合表3.2.7-1、3.2.7-2所规定的取值要求。
表3.2.7-1 生产用水量取值表(m3/t成品)
表3.2.7-2 造纸生产综合能耗取值表(kg标煤/t风干浆)
20 造纸用化学品不得使用含有汞、镉、铅或六价铬化合物的染料及致癌芳香胺的染料。
21 造纸车间的工艺设备宜采用高效节能设备,上浆泵和造纸机传动应采用交流变频电机,其他生产过程中能力变化范围大的设备宜采用变频电机。
▼ 展开条文说明
3.2.8 碱回收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碱回收率应符合表3.2.8-1基准值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表3.2.8-1 碱回收率取值表(%)
2 针叶木浆黑液应分离皂化物。稀黑液槽、混合黑液槽、半浓黑液槽均应配有皂化物分离装置。
3 多效蒸发生产工艺中效数的选择,应综合考虑黑液特点、能源价格、设备投资、生产规模等因素。
4 宜选择降膜板式蒸发器或降膜管式蒸发器,并宜配置带结晶蒸发的蒸发器(组)。
5 蒸发工段的稀黑液应经过滤除去纤维和杂细胞,过滤装置宜设在化学制浆车间。
6 当采用结晶蒸发工艺时,蒸发工段的浓黑液,应先送燃烧工段芒硝黑液混合槽与碱灰混合,再泵回蒸发工段结晶蒸发,进行结晶蒸发产生高浓黑液,最后送燃烧工段碱回收炉燃烧。
7 黑液取样宜设集中取样台。取样后的黑液应回收,可接至负压效蒸发器的进液管上。
8 蒸发工段宜设高压水泵、碱洗等装置。
9 蒸发工段的真空泵宜选用高效水环式或蒸汽喷射式。
10 末效的二次蒸汽应采用间接冷凝,回收余热。硫酸盐浆生产工艺中污冷凝水宜进行蒸汽汽提,臭气应集中处理。
11 应充分考虑黑液、冷凝水闪蒸汽热量的利用。
12 黑液管道设计宜设置检查、清洗、取样点。
13 碱回收炉给水指标应按碱炉的要求执行。
14 大、中型碱回收炉生产的高压(次高压)过热蒸汽,应实行热电联产。当碱回收炉提供的蒸汽为主要热源时,热电站其他燃料的锅炉蒸汽参数(压力、温度)宜与碱回收炉一致。
15 全水冷壁碱回收炉送风宜采取三次给风,按碱回收炉特征与工艺要求分别设置风机和空气预热器。二次风可分高、低二次风,低二次风设置碱灰系统下料灰管和吹灰系统气封,高二次风可混合臭气入炉燃烧。
16 芒硝还原率宜大于90%。
17 碱回收炉负荷的波动范围,连续运行最高负荷宜为额定负荷值的110%。连续运行最低负荷宜为额定负荷值的70%~75%。
18 大型碱回收炉应设电梯,中型碱回收炉可设置电梯。
19 碱回收炉的引风机电机宜选用变频调速电动机。
20 溶解槽槽体的设计应设防爆孔。
21 送风机风量应按碱回收炉额定能力的130%计算,风压宜按工艺需要的120%计算。
22 除氧给水能力应为碱回收炉额定蒸发量的120%。
23 碱回收炉灰斗出口应保持密封,不可漏入空气,宜借助热风密封。碱回收炉灰斗出口的总刮板输送机宜倾斜布置,倾斜角度宜为3°~5°。
24 碱回收炉烟囱高度应按环保要求及厂址确定,烟囱及烟道内壁应有防腐措施。
25 大型碱回收炉宜使用汽轮机抽气吹灰,其他碱回收炉宜用自产蒸汽吹灰。
26 大型碱回收炉的静电除尘宜设置三列,每列负荷宜为额定负荷的50%。特大型碱回收炉的静电除尘可设置四列。其他碱回收炉的静电除尘宜双列设置,不应设置旁通烟道,每列负荷宜为额定负荷的75%。
27 静电除尘器入口烟温度设计为170℃~180℃,不宜低于150℃。
28 当多台碱回收炉共用烟道时,每台碱回收炉的排烟支道上应设排烟挡板。
29 硫酸盐浆黑液碱回收炉收集的碱灰应回入黑液系统。碱法制浆黑液碱回收炉收集的碱灰可用稀白液或绿液溶解后送入溶解槽。
30 制浆造纸厂中有其他燃料的电站锅炉时宜集中设软水站,统一供应软水。
31 所有清洁冷凝水应送回碱回收炉或锅炉给水系统。
32 碱回收炉给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并应设置双电源。当无独立双电源时,应设应急给水泵。
33 碱回收炉溜槽冷却水宜由高位水箱供水,水箱应有40min~60min的贮量。溜槽冷却水的进出口水管不应接出支管。溜槽冷却水出水管上不应设阀门。进水管的控制阀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大型锅炉可用真空虹吸软水系统,并应带有冷却器,其他碱回收炉的溜槽冷却水可用普通净化水。
34 溶解槽应设有蒸汽消音装置,蒸汽消音控制阀应设在操作方便和安全的位置。大型碱回收炉应按蒸汽消音设计,不宜用绿液消音。
35 碱回收炉应按设计要求,分别设置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其位置应考虑排水和乏汽的排放,并应保证系统流畅、合理。
36 碱回收炉汽包的安全阀排空管、启动生火放气的排空管均应设置消音器。
37 当碱回收炉停炉时,应设置回收系统中黑液的装置。
38 碱回收炉启动和停炉时所用的燃油供油系统宜采用工作油泵加压的炉前循环系统方式。当碱回收炉距专用油槽小于100m时,可由贮油槽直接供油。
39 碱回收炉启动和停机时所用的重油储存槽的油温应低于90℃。
40 溜槽冷却水出口水温宜小于65℃。
41 苛化工段的白液质量参数应满足制浆生产要求。
42 苛化工段所采用石灰质量应满足苛化生产工艺和白液质量的要求。
43 苛化工段各储存槽储存时间应满足生产的连续、稳定运行的要求,同时应兼顾设备投资和运行能耗。
44 苛化度应为80%~85%。
45 绿液宜设置澄清、储存装置。
46 石灰储存宜采用封闭式石灰仓。
47 当采用优质石灰时,宜选用道尔式消化提渣机。
48 消化后的石灰渣含碱应为0.2%~1.0%。
49 白液澄清可采用压力过滤器或澄清器,白泥洗涤设备可采用澄清器、预挂式过滤机、压力过滤机等过滤装置。
50 应设置白泥洗涤工序。
51 绿泥干度、绿泥残碱、白泥干度、白泥残碱应满足后续处理要求。
52 木浆,竹浆白泥应回收利用,利用率应符合表3.2.8-2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表3.2.8-2 白泥利用率取值表(%)
53 石灰窑应设置补充石灰石系统。
54 石灰窑出料应设置粉碎机。
55 回收石灰有效氧化钙(CaO)应不小于80%,粒度不应大于30mm。
56 窑尾(沉降室)烟温范围应为180℃~250℃。
57 冷却筒出口料温不应高于50℃。
58 大型转窑的引风机应配用变频电机。
▼ 展开条文说明
3.3 工艺设备布置
3.3.1 设备布置除应满足本规定外,还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T 20546的有关规定。
3.3.2 备料车间内及车间附近应留有原料运输车辆的停放与周转场地。
3.3.3 当输送原木或木段时,普通胶带输送机上升角度应小于14°,输送料片时应小于18°。当场地受到限制时,可采用大倾角胶带输送机或斗式提升机。
3.3.4 链板输送机的倾角不宜大于25°。
3.3.5 当布置设备时,主要设备之间、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非防火设计因素规定的间距宜符合表3.3.5的规定。当设有通道时,应增加1.5m~2.5m。
表3.3.5 主要设备布置最小间距(m)
3.3.6 道路、铁路、通道和操作平台上方的净空高度或垂直距离应符合表3.3.6的数值要求。
表3.3.6 道路、铁路、通道和操作平台上方的净空高度或垂直距离
3.3.7 操作平台宽度不宜小于800mm。
3.3.8 年结冰期少于25d的地区,可采取露天、半露天的布置方式。当采取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时,设备、电气、仪表应设置防雨防冻设施。
3.3.9 应根据设备检修的需要设置吊装设施和吊孔。
3.3.10 当采用多层建筑布置时,除应设有主要工作楼梯外,还应设置辅助楼梯。
3.3.11 真空洗浆机的安装高度应符合真空水腿的要求。
3.3.12 厂房跨度应符合系统设备布置和起重机对厂房跨度的要求。
3.3.13 厂房高度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H1——厂房起吊层标高(m);
H2——设备操作面至设备最高点距离(m);
H3——起重机的高度(m);
H4——设备吊装的安全距离要求(m);
H5——吊装设备的最大高度尺寸(m);
H6——屋顶照明、通风等的空间要求(m);
H7——行车运行要求的安全距离(m)。
3.3.14 当吊装路线下有操作走台时,吊装设备最底部边缘与走台顶部最小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2m。
3.3.15 设置吊装设备的厂房,设备吊装点与厂房柱子的净距离不宜小于1.2m。单台无吊装设备上部宜设置手动葫芦轨道或吊点,葫芦起吊重量和轨道长度应根据设备检修要求设置。
3.3.16 车间内浆沟、水沟、管沟、电缆沟、风道宜平行排列,不宜平面交叉,当必须交叉时,应做好防水处理。
3.3.17 设备布置除应满足工人操作和车间排热、排湿要求外,还应满足设备更换、检修网笼、转鼓、筛鼓、螺旋等部件所需的空间。
▼ 展开条文说明
3.3.18 造纸车间跨度应根据造纸机宽度及造纸机换网换辊时的操作要求确定。造纸机的主体部分应布置在主跨内。
3.3.19 造纸机换网操作时,当网架拉出后,宜留有大于1.2m的操作距离。造纸机传动侧宜留有大于1.0m的检修通道。
▼ 展开条文说明
3.3.20 造纸车间内物料堆存面积宜根据厂内仓库堆存能力与送料制度确定,在流浆箱前应留有备用网、辊等堆存区域。
3.3.21 造纸化学品制备工段不宜布置在车间主跨内,宜利用物料液自流方式布置设备。
3.3.22 真空泵、空气压缩机、风机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宜设置消音、隔音装置。
3.3.23 经常操作的阀门宜集中于主操作层。
3.3.24 设备及槽罐排污阀和溢流口附近以及泵进口侧均应设地沟。
3.3.25 引风机宜设于地面,机房宜独立设置。
3.3.26 生产过热蒸汽的大、中型碱回收炉宜靠近热电站布置,并宜共用烟囱。
3.3.27 碱回收炉各部分楼面采用悬吊结构时,各次风道、灰斗、下降管、各部联箱、溜槽、炉墙部件,不应与碱回收炉平台、扶梯钢架采用固定刚性连接或焊接。与炉体连接的供风管、给水管、排污管应设弹性支吊架。
3.3.28 碱回收炉运转层不宜采用钢平台。
3.3.29 距碱回收炉薄弱环节释放方向小于10m范围不得设休息室、会议室、化验室。
▼ 展开条文说明
3.3.30 溶解槽的排气管宜垂直布置,不应有水平管段。当必须弯曲时,弯头角度不应小于120°,并应减少弯头数量。从溶解槽顶引出的直管段不应少于2m。排气管不宜正对溜槽设置。排气管出口应超过碱回收炉炉顶或厂房屋面2m,不应设风帽。
3.3.31 静电除尘控制室应单独设置,并应有通风、防尘设施。
3.3.32 连续苛化器间的标高差不宜小于300mm。
3.3.33 石灰转窑宜采用半露天布置。
▼ 展开条文说明
3.3.34 生产车间宜设置化验室、检修室、备品备件库、贵重品暂存室、工具间、值班室。
899'>《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1092-2015附录E 制浆造纸厂各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设计照明系统的照度标准值
表E 制浆造纸厂各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设计照明系统的照度标准值
附录F 制浆造纸厂用电设备需要系数(Kx)及功率因数(cos)
表F 制浆造纸厂用电设备需要系数(Kx)及功率因数(cos)
注:当设备配置变频电动机时,功率因数宜取0.92~0.95。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 5001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
《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059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GB 50060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3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115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防洪标准》GB 5020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火规范》GB 50338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660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 146.2
《工业锅炉水质》GB 1576
《安全色》GB 2893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及钢平台》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 4053.4
《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GB/T 4830
《造纸木片》GB/T 79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GB 10434
《造纸及纸制品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纸浆制造业》GB 11654.1
《造纸用原木》GB/T 11717
《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GB/T 11790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 1214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
《非木浆碱回收燃烧系统能量平衡及能量效率计算方法》GB/T 27713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 J2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程》DL 5022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 5390
《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T 20546
《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 20573
《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 2070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HJ/T 408
《制浆造纸企业综合能耗计算细则》QB 1022
《轻工企业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QB 601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SH/T 3022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SH/T 3104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 19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
标签:
本文链接:/guifan/2717.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