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olid-stale polycondensation plant
GB 51115-2015
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9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15-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6、7.7.10、8.5.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8月27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国内主要聚酯固相缩聚工厂进行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厂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设计中的技术成果,在广泛征求有关固相缩聚工厂设计、生产、设备制造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3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代号,工艺设计,工艺设备和布置,管道设计,辅助生产设施,自动控制和仪表,电气,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动力。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上海市长寿路130号,邮政编码:200060,传真:021-6298306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大连合成纤维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扬州天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中远干燥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温龙化纤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福生 荣季明 罗伟国 陈钢 尹振文 毛超英 武跃英 秦永安 崇杰 李宏儒 董志远 梅兵波 邱建勋
主要审查人:杨开泉 刘承彬 王鸣义 许其军 方跃 尤世怀 张伾山 刘凤 张爱祥 厚炳煦 曹志敏 谢建强 付恒岩 房万兰
1 总 则
1.0.1 为了统一固相缩聚工厂或固相缩聚装置在工程设计中的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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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无定形聚酯(PET)基础切片为原料,通过固相缩聚装置,达到提高切片特性黏度,以满足生产聚酯瓶、薄膜、工业丝、片基、工程塑料等不同工艺要求的固相缩聚工厂或固相缩聚装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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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固相缩聚工厂的工程设计,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消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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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固相缩聚工厂或固相缩聚装置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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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代号
2.1 术 语
2.0.1 固相缩聚工厂 solid-state polycondensation plant
以无定型形态或极低结晶度的聚合物切片为原料,在固体状态下通过缩聚反应生产高分子量聚合物的加工厂。
2.0.2 连续固相缩聚 continuous solid-state polycondensation
将聚合物切片连续加入反应器,反应后聚合物黏度增高,并连续移出的聚合工艺。
2.0.3 间歇固相缩聚 batch solid-state polycondensation
聚合物切片分批投入反应器,分批进行缩聚反应,分批出料的生产工艺。
2.0.4 无定型基础切片 amorphous polymer basic chip
指聚合物内部不呈现结晶结构区域的切片。在工业生产中,通常指结晶度较低的聚合物切片,简称基础切片。
2.0.5 循环气体净化 circulation gas purifying
固相缩聚生产过程中,加热系统的循环气流通过采用催化氧化、喷淋、吸附等方法来处理和净化循环气流中有机杂质,降低其含量的过程。
2.2 代 号
CO——一氧化碳(carbon monoxide);
CPU——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
DCS——分散型控制系统(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
EG——乙二醇(ethylene glycol);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MCC——马达控制中心(motor control center);
SSP——固相缩聚(solid-state polycondensation)。
3 工艺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固相缩聚工厂的工艺设计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续固相缩聚装置的工艺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上游有聚酯装置的联合工厂,宜从原料聚酯基础切片送料系统末端的切片接受槽开始,宜包括切片接受、预结晶、结晶、预热、反应、冷却除尘、产品输送及储存(包装),以及辅助单元的氮气循环处理系统和热媒循环加热系统;
2)外购聚酯基础切片的工厂,宜从基础切片包装袋或槽车卸料开始,宜包括切片接受、振动筛分检、金属检测、切片输送、预结晶、结晶、预热、反应、冷却除尘、产品输送及储存(包装),以及辅助单元的氮气循环处理系统和热媒循环加热系统。
2 间歇固相缩聚装置宜从原料聚酯基础切片包装袋或槽车卸料开始,宜包括切片接受、振动筛分检、金属检测、称量(非直接投料装置采用)、真空反应器、产品输送及储存(包装),以及辅助单元的真空系统和加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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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工艺设计应以物料平衡和热量平衡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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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固相缩聚工厂的设计能力应以100%负荷的产品切片产量为计算依据,并应以“t/d”作为单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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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固相缩聚装置设计生产能力的操作弹性宜为50%~110%。
3.1.5 固相缩聚工厂的设计年生产天数宜按350d(8400h)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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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固相缩聚工厂应设置化验室,并宜与厂区上游的聚酯装置或下游的加工装置合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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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热媒站应单独设置。当上游设置有聚酯装置的固相缩聚工厂,热媒站宜与聚酯装置合并设置;当下游设置有涤纶工业丝装置的固相缩聚工厂,热媒站宜各自单独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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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与聚合物切片和循环氮气直接接触的设备和管道,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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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连续固相缩聚装置宜设置货运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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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固相缩聚装置中无防雨设施的钢平台和钢梯,应采取防滑和防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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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固相缩聚装置的绝热措施或防护结构,应能防止雨水或寒冷气流对系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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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设备和管道系统设置安全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和《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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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连续固相缩聚装置的循环气体风机应采取减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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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采用导热油加热系统的导热油温度偏差应控制在±1℃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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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 固相缩聚热媒加热循环系统应设置高位膨胀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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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 固相缩聚装置反应尾气必须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再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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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 固相缩聚装置应设置将设备和管道内的热媒紧急排放的接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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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8 固相缩聚装置中的循环氮气纯化后的氧含量不宜大于20ppm,CO含量不宜大于50ppm,压力露点不宜高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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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工艺流程选择
3.2.1 工艺流程应根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产品质量要求确定。
3.2.2 常规产品的生产应采用连续式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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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小批量或特殊规格产品的生产可采用间歇式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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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固相缩聚装置与涤纶工业丝生产配套时,离开固相缩聚装置的切片表面温度宜低于130℃,并应采用切片气流系统输送到涤纶工业丝装置;需包装的切片应冷却到6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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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固相缩聚装置的预结晶器或结晶器前,宦设置切片粉尘脱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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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固相缩聚装置内的热循环氮气系统,应设置氧分析仪、露点仪和CO分析仪或EG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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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连续固相缩聚装置的热媒加热方式应根据热负荷大小确定,可采用燃气、燃油、燃煤或电加热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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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间歇固相缩聚装置真空转鼓的热媒加热系统宜采用电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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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氮气循环系统的纯化工艺应采用催化氧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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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 厂区工程的氮气供应宜采用粗氮形式提供,固相缩聚装置开车使用的纯氮宜采用液氮气化工艺,不宜采用氨分解制氢除氧的纯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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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 对于采用螺旋推进式结晶器、预热器或带搅拌式结晶器,以及反应器带旋转刮板出料器的固相缩聚装置,反应器出料的切片应经过冷却除尘器后再输送到下游料仓,且氮气循环系统应设置除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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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 用于工业丝的固相缩聚装置出料切片,宜采用氮气闭路循环输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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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 下游配置有工业丝的固相缩聚装置,固相缩聚装置的出料系统应设置金属检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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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小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GB 50492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323
《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GB/T 4830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 12771
《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GB/T 12777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标准》GB 131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
《压缩空气 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GB/T 13277.1
《纤维级聚酯切片(PET)试验方法》GB/T 14190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
《有机热载体炉》GB/T 17410
《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GB 17931
《再生聚酯(PET)瓶片》FZ/T 51008
《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 2051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
《石油化工生产建筑设计规范》SH/T 3017
《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管径选择导则》SH/T 3035
《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SH/T 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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