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onl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of tailings pond
GB 51108-2015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1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08-2015,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1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和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科技成果,开展了专题研究并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后,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监测系统、现场巡查与人工安全监测、在线安全监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集成、数据分析与预警、项目验收和运行维护与资料建档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1号,邮政编码:41001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大学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杜年春 曹凌云 张栋材 于浩 邓非 史华林 向海波 岑建 陈孟利 陈殿强 李连鑫 李雄 周玉新 罗树江 金琰 郝喆 郭天勇 徐牧明 常君锋 彭元生 谢冬晖 董忠级
主要审查人:田文旗 颜学军 邹峥嵘 王立忠 滕志国 李明阳 刘文连 刘宁 李朝奎 曹泉根 杨国荣
1 总 则
1.0.1 为统一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要求,保证监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运行可靠,实现尾矿库安全预警,保障尾矿库运行安全,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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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及赤泥库、锰渣库在线安全监测。
1.0.3 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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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 onl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of tailings pond
在尾矿库库区以及尾矿坝、排洪设施等构筑物上布置电子监测仪器、传感器及供电、通信等设施,通过工程测量、网络通信及计算机技术实现对尾矿库安全进行全天候自动监测、监控、分析和预警的系统。
2.1.2 在线安全监测 online safety monitoring
采用网络通信、智能控制及计算机技术,通过监测仪器设备对尾矿库安全状况进行连续自动监测。
2.1.3 人工安全监测 manual safety monitoring
采用人工方式,通过监测仪器设备对尾矿库安全状况进行定期监测。
2.1.4 现场巡查 on-site inspection and examination
尾矿库管理人员对尾矿库设施、设备和周边环境进行的现场巡回检查。
2.1.5 监控中心 monitoring center
安装计算机、在线安全监测软件和通信、供电、数据存储、显示屏等相关外部设备的中央控制场所。
2.1.6 数据采集箱 data acquisition unit
按某种数据采集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的装置。
2.1.7 纵剖面 longitudinal profile
平行于坝体轴线的剖面。
2.1.8 横剖面 transverse profile
垂直于坝体轴线的剖面。
2.1.9 监测垂线 vertical line
沿铅垂线方向的监测线。
2.1.10 监测点 monitoring point
布设在监测对象上并能反映其变化特征或实时状况的观测点。
2.1.11 基准点 reference point
为进行变形监测而布设的稳定的、需长期保存的测量控制点。
2.1.12 工作基点 working reference point
为直接观测变形监测点而在现场布设的稳定的测量控制点。
2.1.13 监测站 monitoring station
安装数据采集仪器设备或集线箱的场所。
2.1.14 监测频率 frequency of monitoring
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2.1.15 预警阈值 early-warning threshold
为保证尾矿坝及周边环境安全,对监测对象可能出现异常、危险所设定的预警值。
2.1.16 表面位移 surface displacement
监测对象表面产生的水平方向和铅垂方向变形。
2.1.17 内部位移 internal displacement
监测对象内部产生的水平方向和铅垂方向变形。
2.1.18 数据分析 data analysis
利用一系列规则和方法,对各种监测数据、资料及其他信息所进行的分类、计算、比较、综合及判断的过程。
2.1.19 信息反馈 information feeDBack
将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中的输出数据、信息以某种或几种方式返回到相关管理人员和监测系统的过程。
2.2 符 号
b——量水堰堰切口底宽;
D——全站仪测距长度或两个GNSS观测点之间的距离;
H——尾矿坝坝高或量水堰过堰水位;
n——水准测量测站数;
Q——渗流量;
V——尾矿库全库容。
2.3 缩 略 语
GNSS 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PDOP Position Dilution Of Precision 空间位置精度因子
RTK Real Time Kinematic 实时动态测量
3 基本规定
3.1 安全监测要求
3.1.1 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应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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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应按人工安全监测的方法和频率进行比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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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应将在线安全监测成果、现场巡查与人工安全监测成果进行综合分析管理和信息发布。
3.1.4 尾矿库应根据设计等别、尾矿坝筑坝方式、尾矿排放方式、尾矿及尾矿水污染物性质、地形地质条件及地理环境等因素,选择监测项目和监测等级。
3.1.5 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人工安全监测应采用工程坐标系,应以坝体轴线为X轴,面向坝外坡的左岸应为X轴正方向;应以垂直于坝体轴线为Y轴,坝外坡方向应为Y轴正方向;应以铅垂向下方向为Z轴正方向。
3.1.6 尾矿库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必须立即送达尾矿库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当尾矿库安全监测项目处于橙色预警时,必须进行隐患检查治理;当尾矿库安全监测项目处于红色预警时,必须采取应急抢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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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降水量监测
E.0.1 降水量监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量站的观测场地宜设置在四周空旷、平坦、避开局部地形、地物影响的地方。场地周围应设置保护仪器设备的栅栏。
2 雨量器的结构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降水量观测规范》SL 21的有关规定。
3 雨量器的安装高度应为0.7m,杆式雨量器的安装高度不应超过4m。
4 雨量器应固定安置于埋入土中的圆柱木柱或混凝土基柱上;基柱埋入土中的深度应能保证仪器安装牢固;基柱顶部应平整,承雨器口应水平。应使用特制的带圆环的铁架套住雨量器。铁架脚用螺钉或螺栓应固定在基柱上,并应便于观测时替换雨量筒。
5 宜在雨量器口安装防风圈。
E.0.2 地面雨量器安装埋设(图E.0.2)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E.0.2 地面雨量器安装图(mm)
1-雨量器;2-内网格;3-外网格;4-沙石层;5-竖井;6-砖或混凝土基座
1 在安装仪器处,应挖开2m2~3m2,并应挖深0.5m以上;回填沙石时,近地面铺土应与地面齐平,并宜种植草皮。
2 在回填沙石场的中心,应做一内径稍大于20cm的竖井,井底应用砖或混凝土作基座,井深应满足放在基座上的仪器器口高出地面5cm的要求。
3 器口周围设置应用硬质塑料片或防腐薄铁皮制作的防溅网格。网格尺寸宜为150cm×150cm,每个小方格的长、宽、高尺寸应为5cm。在网格中心20cm×20cm范围内不应做小方格。距中心雨量器周围15cm范围内应做成与整体分离的活动网格。
4 网格安置应在草皮上,雨量器应位于网格中心,网格宜与器口同高;与器口相邻的活动网格的安装高度应低于器口5cm。
5 地面雨量器不应设置在坑内。采用自记雨量计观测时,地下部分宜建地下室。
E.0.3 F-86型防风雨量器安装埋设(图E.0.3)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带防风圈雨量器(计)的立柱可用直径200mm木柱、混凝土柱或管径100mm~150mm钢管制作。立柱上端应固定一圆形钢板,钢板直径应为260mm,厚度应为10mm。对立柱下端进行防腐处理后,立柱应牢固埋入地面以下1.0m~1.5m。
2 放置雨量器(计)的框架应使用25mm扁钢焊制,框架大小应能自由放入、取出和稳定仪器。应用4个螺栓将框架固定在立柱顶端钢盘上。
3 应将防风圈套在框架外部,应在中部和下部衬圈处,从相互垂直的4个方向用连杆与框架连接,应使用螺栓固定。
4 固定在框架上的防风圈,上部圈口应与器口同高。
5 在多风地区测量液态降水量时应加设防风圈,在防风圈的叶片上半部宜粘贴厚10mm泡沫塑料片,并应每年更换2次。
图E.0.3 F-86型防风圈雨量器安装图(mm)
1-叶片;2、4、11-上、中、下衬圈;3、5-箍与连杆;6-框架;
7-改装储水桶;8-螺栓;9-圆形钢板;10-钢管立柱;12-改装漏斗;
13-储水器;14-锁;15-把手;16-观测门;17-塑料泡沫垫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 50863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 5178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降水量观测规范》SL 21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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