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标准:钢铁厂工业炉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厂工业炉设计规范》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要信息
- 标准编号:GB50486-2009
- 主管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行日期:2009年9月1日
-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发布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第251号,宣布《钢铁厂工业炉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86-2009,并强调部分条款为强制性条文,需严格遵守。
编制背景
该规范是在总结中国过去50多年尤其是近20年的工业炉设计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后最终定稿的。规范共涵盖8个章节,涉及总则、术语定义、各类加热炉的设计、燃料及燃烧设备、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等方面。
强制性条文
下列条文被标记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第6.0.1(3)、7.1.1、8.1.2(3,4)、8.1.6、8.2.2条(款)
管理与解释
- 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解释权: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反馈渠道:若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组,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路25号,邮政编码:243005,邮箱:gy1@htzy.cn。
内容概览
规范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总则:规范旨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实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目标。
- 术语:对热负荷、标准坯、额定单耗等专业术语进行定义。
- 轧钢加热炉:包括各种类型的加热炉设计规范,例如型钢加热炉、板带加热炉、不锈钢和硅钥板坯加热炉等。
- 金属制品热处理炉:规定了马弗炉、明火加热炉、电直接加热炉等的设计标准。
- 工业炉燃料及燃烧设备:详细规定了燃料的选择、燃烧设备的设计与维护。
- 工业炉烟气余热回收及其装置:提出了烟气余热回收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 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涵盖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参编单位与主要起草人
- 主编单位: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参编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
- 主要起草人:曹强、徐文利、张胜英等
通过以上概述,可以看出《钢铁厂工业炉设计规范》是一部全面指导钢铁厂工业炉设计的专业标准,旨在提升设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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