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编制背景与批准
根据国家计委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规范已于1990年6月23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并于199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范内容与管理
本规范涵盖了从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坑道、地道掘进,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混凝土衬砌等多个章节。规范的解释工作由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出版发行则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
施工要求
总则
- 确保质量:施工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原则。
- 施工准备:施工前需具备相应的文件,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完整的施工图纸等。
- 特殊环境处理:如影响邻近建筑安全,需采取有效措施。
坑道、地道掘进
- 一般规定:坑道、地道的施工方向、高程等均需严格遵循设计要求。
- 施工测量:复测轴线方向、高程等数据时需满足特定精度要求。
- 工程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技术,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其他章节概览
- 不良地质地段施工:针对不同地质条件,提供针对性的施工建议。
- 混凝土衬砌:涵盖模板加工及安装、混凝土浇筑等内容。
- 设备安装:详细规定了各类设备安装及验收标准。
- 防腐、消音、防火:强调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这些关键环节。
- 名词解释与规范附加说明:为理解和执行规范提供额外帮助。
执行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资料积累与经验总结,任何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应及时反馈至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科研所。
本规范旨在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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