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GB 50981-2014
主编部门及批准部门
-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出版信息
- 出版单位: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地址: 北京市西郊百万庄5号
- ISBN: 15112,26345
- 定价: 11.00元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09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研、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了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设计基本要求
4. 给水排水
5. 暖通空调
6. 燃气
7. 电气
8. 抗震支吊架
第一部分:总则
1.0.1 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确保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在遭受地震后能够继续运行,减轻地震破坏,防止次生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机电工程不适用于本规范。
1.0.3 抗震设计要求
本规范规定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抗震设计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当遭遇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时,设施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要修理即可继续运行。
2. 当遭遇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设施可能损坏,但通过一般修理或无需修理仍可继续运行。
3. 当遭遇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时,设施不会严重损坏,不会危及生命。
1.0.4 强制性抗震设计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的地区,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5 地震作用计算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除甲类建筑外,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1.0.6 其他标准
本规范之外的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标准。
第二部分: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定义
- 抗震设防烈度: 指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 抗震设防标准: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
- 地震作用: 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
-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 为建筑服务的机械、电器构件、部件和系统。
- 抗震支承: 由锚固体、加固吊杆、斜撑和抗震连接构件组成的构件。
- 抗震支吊架: 与建筑结构牢固连接,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
- 侧向抗震支吊架: 斜撑与管道横截面平行的抗震支吊架。
- 纵向抗震支吊架: 斜撑与管道横截面垂直的抗震支吊架。
- 单管抗震支吊架: 由一根承重吊架和抗震斜撑组成的抗震支吊架。
- 门型抗震支吊架: 由两根及以上承重吊架和横梁、抗震斜撑组成的抗震支吊架。
-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反映50年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加速度的设计取值。
- 设计特征周期: 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中反映地震震级、震中距和场地类别等因素的下降段起始点对应的周期值。
2.2 符号定义
- 作用和作用效应: 沿最不利方向施加于机电工程设施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 重力荷载: 非结构构件的重力。
- 重力荷载代表值: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
-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 内力组合的设计值: 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
- 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 楼面反应谱值: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楼面反应谱值。
本文链接:/guifan/6730.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