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847—2005 替代 GB/T 2847—1995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Pozzolanic Materials Used for Cement Production
2005-08-09 发布
2006-03-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替代了 GB/T 2847—1996《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相较于 GB/T 2847—1996,本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
- 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术语内容。
- 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从“不小于62兆帕”调整为“不小于65兆帕”。
- 放射性:从“符合GB6763的规定”改为“符合GB5566的规定”。
- 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按照 GB/T12957 进行试验。
- 放射性试验方法:从“按GB6763进行”改为“按GB6566进行”。
- 出厂检验:增加了出厂检验内容。
- 型式检验:增加了型式检验内容。
- 仲裁检验:增加了仲裁检验内容。
- 附录A:增加了图表、原理以及0.1mol/L盐酸溶液标定章节。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参与起草单位包括重庆市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和重庆富皇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847—1981 和 GB/T2847—1996。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贮存。适用于水泥生产中作为混合材料使用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T17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 GB/T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 GB12957 用作水泥混合材的工业粉煤灰活性试验方法
- GSB14-151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 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具有火山灰性的天然或人工矿物质材料。
- 活性混合材料:具有火山灰性或潜在水硬性,或兼有火山灰性和水硬性的矿物质材料。
- 非活性混合材料:在水泥中起填充作用而不损害水泥性能的矿物质材料。
4 分类
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分为天然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和人工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两类。
天然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 火山灰:火山喷发的细粒碎屑的疏松沉积物。
- 凝灰岩:由火山灰沉积形成的致密岩石。
- 沸石岩:火山灰岩经环境介质作用而形成的一种以铁或稀土金属的磷酸盐矿物为主的岩石。
- 浮石:火山喷出的多孔玻屑质岩石。
- 硅藻土或硅藻石:由极细的硅藻介壳堆积、沉积形成的生物岩石,通常呈松土状。
人工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 煤矸石:煤层中炭质页岩经自然或煅烧后的产物。
- 煤矸石页岩:页岩或煤母页岩经自然或煅烧后的产物。
- 煅烧粘土:粘土经煅烧后的产物。
- 燧石煤:煤炭经燃烧后的产物。
- 硅藻土:从粘土中提取硫酸铵的废渣。
5 技术要求
- 烧失量:人工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不大于10.0%。
- 三氧化硫:不大于3.5%。
- 火山灰性:满足特定标准。
- 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不小于65兆帕。
- 放射性:符合GB6566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 烧失量:按照 GB/T176 进行。
- 三氧化硫:按照 GB/T176 规定的硫酸盐测定方法进行。
- 火山灰性试验:按照附录A进行。
- 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按照 GB/T12957 进行。
- 放射性:按照 GB6566 进行。
7 检验规则
取样
在堆场(不少于200吨)或采样面不少于15个不同部位取样,每个部位取代表性样品1kg~3kg,将样品破碎后混合均匀,按网分法取出比试验需要量大一倍的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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