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范
概述
本规范根据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牵头,联合多家相关单位对1988年发布的《冶金工业建设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进行修订而成。
发布与施行
- 发布日期: 2004年10月20日
- 施行日期: 2005年4月1日
管理单位
本规范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由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
规范内容
总则
- 1.0.1: 为统一有色金属工业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性、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制定本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冶金行业的工程建设勘察,其他行业也可参照执行。
- 1.0.3: 所有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均需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阶段应与设计阶段相匹配。
- 1.0.4: 勘察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各阶段勘察成果应满足对应的设计需求。
- 1.0.5: 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岩土工程勘察: 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
- 勘察阶段: 根据不同设计阶段需求进行的勘察活动。
- 工程地质测绘: 通过多种手段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要素。
- 勘探: 为查明工程地质条件进行的钻探、井探等活动。
- 取样: 在钻孔、井探等过程中采集样本。
- 室内试验: 对现场取得的样本进行物理力学测试。
- 原位测试: 在保持岩土原有状态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 地球物理勘探: 利用地球物理技术推断地下工程地质条件。
具体内容
附录
- 附录A: 基础设施建设勘察任务书。
- 附录B: 线路工程勘察任务书。
- 附录C: 轨道铁路勘察任务书。
- 附录D: 井巷工程勘察任务书。
- 附录E: 井巷工程围岩分类。
- 附录F: 规范用词说明。
- 附录G: 条文说明。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以黑体字标注,必须严格遵守。
本规范旨在提供统一的技术标准,以确保有色金属工业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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