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417-2012 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3)
客室门应有可靠的机械锁闭、故障隔离、紧急解锁、重开门等安全设计;应具有司机集中控制开关门和左侧、右侧开关选择,开门与牵引互锁,障碍探测,司机旁路控制,故障诊断、显示和记录,开(关)门时的声、光提示,以及开(关)门状态、故障隔离状态显示等功能。
客室内应设置立柱、扶手等设施。
贯通道应具有安全、防水性、隔热性、隔音性,以及使整车车内通透的性能。
客室应至少设2个灭火器,所处位置及固定方式应容易识别、安全可靠、便于使用,其灭火能力应符合客室环境的要求。
客室门、贯通道等客室内设施的布置,应满足在不大于30s内(含开关门时间)快速集中或疏散乘客上下车的需要。
客室应设置残疾人轮椅位。
空调系统
- 客室空调制冷能力应符合GB/T23431的规定。
- 司机室应采用独立空调系统,司机室内温度、风量等应另行规定。
- 车辆应具有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的装置。
- 车辆应依据环境温度设置车内独立采暖装置,其采暖能力应符合GB/T23431的规定。
- 空调制冷时,客室按AW2载客人数计算的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10m³/h,司机室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30m³/h;仅采用机械通风时,客室按AW2载客人数计算的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20m³/h,司机室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30m³/h。
- 司机室空调送风应设有风量、风向可调的送风口。
- 空调制冷系统应设有温度传感器,并应具有温度自动调节功能。
- 空调机组应符合TB/T1804的规定。
- 客室电热装置应尽量在各车体模块两侧的窗下均布,并应符合TB/T2704的规定。
- 客室电热装置应采用集中控制,并可根据需要分挡控制启停。
- 司机室电热装置应单独控制。采暖时,应保证司机腿部空间的局部温度高于其头部温度。
- 空调和电热装置均应具备相应的电气保护功能。
- 车辆空调系统应有可靠的排水、防水设计。
转向架
- 转向架应具有良好的运行平稳性、足够的小曲线通过能力、低噪声以及运行安全性。
- 转向架分为动力转向架和非动力转向架,两者均可采用轮对式或独立车轮设计,且应尽可能减小转向架的固定轴距和总质量。
- 车轮应采用具有特殊踏面形状的专用车轮,轮对或同心轴线上两独立车轮内侧距宜为1360mm。
- 转向架构架应为焊接结构,其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可焊性、耐大气腐蚀性。构架设计寿命不应低于30年,寿命期内不允许进行结构性焊接修正。
- 转向架应采用橡胶弹性车轮,其橡胶件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应低于60×10⁴km或5年(以先到限的为准)。
- 车轴、轴桥、短轴、弹性轮轮芯和轻箱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0年。
- 转向架应尽可能采用免维护单元轴承,轴箱轴承的免维护周期不应小于60×10⁴km或5年(以先到限的为准);轴箱设计应便于轮对或车轮橡胶件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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