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423-2013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验收

CJT423-2013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验收 CJT423-2013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验收 CJT423-2013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验收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验收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验收》(CJ/T423-2013),旨在为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验收提供依据,确保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发布与实施

  • 发布日期: 2013-10-09
  • 实施日期: 2014-03-01

前言

该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定起草,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标准起草人包括朱传芳、高萍等多位专家。

目标与背景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托信息技术,形成了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此模式自运行以来,得到广泛关注和支持,并逐步推广至全国各地。

验收程序与方式

验收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严格的要求和步骤。验收过程需涵盖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汇报、系统演示、文档审阅、专家质询等多个环节。

4.1 一般规定

  • 验收类型: 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 基本条件: 包括组织模式、独立机构、制度建立、专职队伍、数据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4.2 预验收

预验收应在系统试运行6个月后进行,需组织专家按条件进行验收并提出改进意见。

4.3 正式验收

正式验收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通过会议形式按既定内容进行验收,包括系统演示、文档审阅、实地考察等环节。

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管理模式、地理空间数据、应用系统、运行效果和文档资料五个方面。

5.1 管理模式

  • 组织模式: 应根据城市规模和管理需求确定。
  • 监督与指挥机构: 需建立独立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机构。
  • 业务流程: 符合CJJ/T106的规定。
  • 绩效评价: 符合CJ/T292的规定,形成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5.2 地理空间数据

  • 数据质量: 符合CJJ/T106、CJJ103、CJJ100、CJ/T213、CJ/T214和CJ/T215的规定。
  • 文档资料: 提供数据采集、处理、建库等文档。

5.3 应用系统

  • 功能性能: 符合CJJ/T106的规定。
  • 测试与运行: 系统测试、运行环境和安全保障体系需符合规定。
  • 文档资料: 包括需求分析报告、总体设计书、详细设计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测试报告等。

5.4 运行效果

  • 覆盖区域: 系统应覆盖整个监管区域。
  • 接入部门: 主要专业部门应全部接入系统。
  • 发现问题与处置: 达到合理数量。
  • 绩效评价: 符合CJ/T292的规定。

5.5 文档资料

  • 文档目录: 包括组织体系建设、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等相关文档。
  • 建设过程文档: 包括系统集成、地理空间数据建设与验收、应用系统开发与测试、软硬件采购和安装调试等。

验收指标与评分

  • 一级指标: 包括管理模式、地理空间数据、应用系统、运行效果和文档资料五个部分。
  • 评分标准: 由验收专家组根据附录B评分表内容逐项评分,最终平均分为综合得分。

验收意见

  • 主要内容: 对管理模式、地理空间数据、应用系统、运行效果和文档资料的评价意见。
  • 结论: 综合得分达到80分以上视为通过验收,未达标的需明确指出问题并提出建议。

附录A:系统建设和运行文档目录

  • 体制建设报告
  • 政府文件
  • 相关工作手册
  • 考核评价制度、管理制度
  • 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立项申请与批复
  • 系统集成建设文档
  • 地理空间数据库建库技术总结报告
  • 应用系统需求分析报告
  • 应用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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