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低影响开发技术规程
概述
本规程为《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技术规程》,编号为T/CECS469-2017,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并实施。该规程旨在落实国家海绵城市建设和规范建筑与小区的低影响开发。
主要内容
- 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和改建项目的低影响开发策划、设计、施工与验收及维护管理。
- 特殊要求:对于有特殊污染源的项目,需经专题论证。
- 附加要求:除遵循本规程外,还需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定义
- 低影响开发 (LID):通过分散的小规模源头控制措施,实现对场地开发后增加的径流雨水的水量和水质控制,尽量保持开发后的自然水文状态接近开发前。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方式,控制场地内一年内雨量占总降雨量的百分比。
-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
- 设计降雨量: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
- 流量径流系数: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 雨量径流系数: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策划与设计
一般规定
- 低影响开发策划应结合场地现状和既有规划,综合确定控制目标。
- 规划设计流程应按照图3.1.2所示进行。
场地分析
- 场地分析应涵盖现状分析、策划设计条件分析以及定位和目标设定。
- 雨量径流系数宜参照《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中的规定,汇水区的平均径流系数需根据下垫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
施工与验收
维护管理
附录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解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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