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总体设计要求
JT/T 1115-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发布与实施日期
- 发布:2017-04-12
- 实施:2017-08-01
标准概述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总体设计的要求,涵盖了规划、布局、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综合客运枢纽能够高效、安全地服务于公众。
主要内容
- 范围:适用于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的总体设计。
- 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多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设计的合规性和一致性。
- 术语和定义:定义了“公共区域”、“高峰小时换乘量”等关键术语。
- 基本要求:
- 符合城镇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环保和城市景观要求。
- 合理利用土地,预留未来发展空间。
- 多种交通方式复合布置,协调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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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节能设计等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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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
- 包含建筑主体、交通通道、运行区、配套用房等。
- 布局应合理,紧凑,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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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建设时序和远期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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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组织:
- 包括外部和内部交通组织。
- 外部交通组织应符合城市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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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交通组织应确保交通流线顺畅,避免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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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主体室内公共区域的布局要求:
- 换乘大厅、通道、票务区等应合理设置。
- 设施设备配置应满足旅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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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用房、商业服务设施应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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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布置及人行步道:
- 提供舒适的换乘环境,绿化布置应符合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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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贯通枢纽的通道,确保连贯性和疏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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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及引导:
- 导向标识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易识别性。
参考文献
- CB/T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 CB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CB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 CJJ37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
- CJJ69 城市道路公交通站场设计规范
- CJJ152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 JI/T1065 交通站场设计规范
- JI/T1067 交通站场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结论
本标准提供了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总体设计的详细指导,确保交通枢纽的设计既安全又高效,提升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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