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4720-2009
1. 标准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锥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道路交通中用以临时阻挡或分隔车流、引导交通的交通锥。
2. 提出与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3)提出并归口。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中交华安科技有限公司。
3. 产品分类
交通锥分为A、B两类:
- A类:交通锥锥体被反光面全部覆盖;
- B类:交通锥锥体被反光面部分覆盖。
4. 技术要求
4.1 材料及外观
- 应采用塑料或橡胶制作,满足材料性能要求。
- 表面应平整光洁、颜色均匀,无明显缺陷。
- 反光面在正常使用中不应剥离。
4.2 形状及质量
- 锥体应为圆锥形,顶部外径为60mm±15mm。
- 底座为正多边形或圆形,厚度适中。
- 设计时考虑堆叠稳定性。
4.3 颜色
- 锥体内外均为红色,反光面为白色。
- 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需符合特定要求。
4.4 反光面光度性能
4.5 稳定性能
4.6 抗坠落性能
4.7 低温抗撞击性能
4.8 耐候性能
- 自然暴露1年后或人工加速老化600小时后,交通锥应无明显变化。
5. 试验方法
5.1 材料及外观检查
5.2 形状及质量
5.3 颜色
- 按照GB/T 3978、GB/T 18833方法测试。
5.4 反光面光度性能
5.5 稳定性能
5.6 抗坠落性能
5.7 低温抗撞击性能
5.8 耐候性能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2 型式检验
6.3 抽样方法
6.4 判定规则
- 每项试验至少检测3个数据,取平均值。
- 全部检测数据符合标准要求判定合格;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2 包装、运输和贮存
- 包装应确保方便、安全,包装内应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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