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1部分:通则
概述
GB/T 24721 的本部分规定了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通常称为玻璃钢)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其他道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也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GB/T 24721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 GB/T 1446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 GB/T 1447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试验方法
- GB/T 1448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 GB/T 1449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 GB/T 1451 纤维增强塑料简支梁式冲击韧性试验方法
- GB/T 1463 纤维增强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
- GB/T 1634 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
- GB/T 257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老化性能试验方法
- GB/T 3854 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 GB/T 3857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耐化学介质性能试验方法
- GB/T 8237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和聚酯树脂
- GB/T 8924 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 GB/T 16422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 GB/T 17470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连续原丝毡
- GB/T 18369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 GB/T 18370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 GB/T 18371 连续玻璃纤维纱
- GB/T 22040 公路沿线设施塑料制品耐候性要求及测试方法
- JT/T 495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及判定
产品分类
根据成型工艺的不同,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分为以下几类:
- 模压成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 缠绕成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 拉挤成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 模塑成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 手糊成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 其他成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原材料
- 树脂:热固性树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 GB/T 8237 的要求,并应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较好的耐化学性和耐候性能。
- 增强材料:增强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 GB/T 17470、GB/T 18369、GB/T 18370、GB/T 18371 的要求,应选用无碱玻璃纤维或中碱玻璃纤维制成的制品和织物。
外观质量
- 表面质量:产品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起皱、裂纹、颗粒、流胶、树脂剥落、纤维裸露和表面发粘等缺陷。
- 含胶量均匀:含胶量均匀,固化稳定,无分层,单件产品表面的气泡累积面积不得超过 100 mm²,单个最大气泡面积不得超过 15 mm²。
理化性能
通用物理力学性能
-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的通用物理力学性能要求详见 GB/T 24721 的 4.2.2。
氧指数
-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的氧指数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耐水性能
- 经规定时间耐水性能试验后,样品表面不应出现软化、皱纹、起泡、开裂、被溶解、溶剂浸入等痕迹,材料弯曲强度性能保留率不小于试验前的 85%。
耐化学介质性能
-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的耐化学介质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环境适应性能
- 耐湿热性能:经 240 小时的耐湿热试验后,样品不应有变色或被侵蚀的痕迹,材料弯曲强度性能保留率不小于试验前的 80%。
- 耐低温冲击性能:经低温冲击试验后,以冲击点为圆心半径 6 mm 区域外,试样无开裂、分层、剥离或其他破坏现象。
- 耐低温坠落性能:经低温坠落试验后,产品应无折断、开裂、破损现象。
- 耐人工加速老化性能(氙弧灯光源):经总辐照能量不小于 3.5×10⁵ kJ/m² 后,材料弯曲强度性能保留率不小于试验前的 80%。
- 耐自然曝露性能:经 5 年自然曝露试验后,试样无变色、龟裂、粉化等明显老化现象,材料弯曲强度性能保留率不小于试验前的 60%。
特殊规定
- 经耐水性能、耐化学介质性能、环境适应性能试验后,材料弯曲强度的保留率应符合以上规定或其弯曲强度值不小于材料试验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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