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砌体结构)(2009年版) ...

 前言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一套大型的、以指导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为主的技术文件,是对《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年版)的首次修编。在此,特向“2003年版技术措施”的编写组和审查组全体成员以及参编单位致以真挚的敬意,并由衷感谢他们作为“2009年版技术措施”的顾问组成员对本次修编工作所给予的积极支持。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共有《规划·建筑·景观》、《结构体系》、《地基与基础》、《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建筑产品选用技术》及《防空地下室》十一个分册。编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供全国各设计单位参照使用,也可供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教学、科研、施工、监理等人员参考。

    本次修编《结构》册共分为五个分册:第一分册《结构体系》、第二分册《地基基础》、第三分册《混凝土结构》、第四分册《砌体结构》、第五分册《钢结构》。

    《砌体结构》分册是在2003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分册第四章“建筑结构隔震设计与构造”、第五章“楼(屋)盖结构设计与构造”和第六章“砌体结构”的基础上进行了综合统一、补充和完善,并按2010年后新颁布实施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2011等相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修编。

    本分册的内容包括总则,材料及选择,楼(屋)盖结构设计与构造要点,砌体房屋的非抗震设计,结构构件及构造要求,配筋砌块砌体构件及构造要求,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砌体结构裂缝控制措施,砌体结构的隔震设计与构造,镇村砌体结构房屋的抗震设计要点等十章。附录A~附录C分别介绍了砌体结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目录,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低层房屋结构设计,隔震设计算例,供设计参考。

    本分册在编制过程中力求实践与理论的结合,根据砌体结构量大面广、地方性强的特点,广泛吸取全国各地的工程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从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节约能源出发,较为全面、详细地介绍了砌体结构的新材料、新体系、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技术措施,希望能为提高结构工程师的设计水平、施工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本分册的编制内容主要遵循国家标准规范及各地区砌体结构设计的一些工程经验和科研成果,工程设计时,应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使用。

    本分册的编制,不仅得到原《措施》编写人员和审查人员的大力支持,同时得到新参与的编写人员和审查人员的通力合作,特别是吸纳了全国各地读者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工作凝聚了民用建筑结构专业各个领域老、中、青专家的辛勤劳动,编入的内容是业内有关人士多年共同研究、创造的成果,是共有的技术结晶和财富。在此,特向各有关单位专家致以真挚的谢意。

    由于本分册内容广、工作量大,加之时间仓促,难免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敬请批评指正,以便不断修正和更新。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邮 编:100048 

    联系电话:010-68799100

    联系人:于本英

    E-mail:yuby@cbs.com.cn

    网 址:www.cinabuilding.com.cn


《砌体结构》分册编写组

二〇一二年六月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编委会

    主任委员:吴慧娟

    副主任委员:尚春明 孙英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丁再励 马国馨 于本英 王素英 左亚洲 田有连 刘敏 刘文镔 孙兰 孙国峰 许绍业 何玉如 吴学敏 张宜 张勇 张鹏 张兢 张树君 张路明 张毅刚 李军 李雪佩 杨蔚彪 汪大绥 沈祖炎 陈远椿 陆耀庆 陆兴 林在豪 罗继杰 苑振芳 郁银泉 郎四维 赵继豪 赵锂 胡天兵 胥正祥 贾苇 郭景 曹彬 温伯银 程述成 程懋堃 舒世安 董宇松 詹谊 蔡益燕


《砌体结构》编审名单

    编写组负责人:苑振芳 于本英

    编写组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于本英 汪洪涛 苏经宇 沙安 杜志超 苑振芳 苑磊 周炳章 巢斯 曾德民 

    主 审 人:施楚贤 刘大海

    审查组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白生翔 刘大海 刘敏 仲继寿 严家禧 吴明舜 吴体 陈正祥 陈雪光 杜春礼 张勇 张昌叙 沙志国 郁银泉 施楚贤 骆万康 唐岱新 徐建 章关福 高永孚 程才渊 詹谊 葛学礼

    参编单位:(按章节先后为序)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

              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结构整体稳固性(robustness)应根据工程情况,通过结构方案设计,包括砌体结构类型、结构布置、传力途径,结构及构件的构造、连接措施,耐久性及施工要求,将砌体结构房屋设计成不仅满足建筑功能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结构功能要求,而且在偶然荷载作用下具有避免因局部破坏引发结构连续倾塌的能力。

1.1.2 结构整体稳固性的主要措施: 

    1 在与建筑方案协商时应考虑结构体型(高宽比、长宽比)适当、平立面的规则性要求;

    2 选用适合的砌体结构类型或不同砌体结构类别的合理组合;

    3 加强楼屋盖的整体性及其与竖向承重构件(墙、柱)的可靠连接。楼屋面板应设置圈梁,预制板间拉开板缝或现浇混凝土配筋板带;板内受力钢筋,板缝钢筋或现浇板带的钢筋应与圈梁、构造柱锚固连接;

    4 采用针对性措施加强结构的整体稳固性,包括加强楼梯间、避难室、底层边墙、角柱或墙等重要构件,以及有燃气设备的厨房、卫生间的墙体;在关键传力部位的构件,如底层墙梁支承墙体或柱、车库门洞边设置防撞墙或加大的钢筋混凝土柱等;

    5 根据房屋体形,按建筑分区或结构单元、刚度变化较大或可能的薄弱部位的一侧或两侧,设置竖向和水平方向相互交接、贯通连续配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包括钢筋混凝土柱、梁或配筋板带),且构件的纵向钢筋应采用有效的连接、锚固措施。也可利用加密构造柱间距和其截面配筋加大的措施,但其纵向钢筋应按从底到顶连续配筋的要求进行连接和锚固,而与钢筋混凝土柱或加强的构造柱相交、穿越楼屋盖的水平钢筋混凝土构件,也应采用通长连续配筋的构造方式;

    6 应根据场地或地质条件和结构类型、建筑体型选择适合、可靠的地基基础形式;

    7 应根据场地建筑所处的环境条件,建筑功能要求,选择适合的砌体材料和砌体结构构件的耐久性等级及相应的耐久性措施。

1.1.3 有燃气灶具的厨房外墙的设计要求:

    1 厨房两侧的横墙与外纵墙相交处设置构造柱; 

    2 厨房外墙门窗过梁宜与两端构造柱相交,且每侧延伸设不少于一个开间的钢筋混凝土连续梁,该连续梁的荷载取其自重及其上部的实际规定的荷载,且不计梁下墙体(垛)的支承作用;

    3 当采用地下燃气管道时,底层地面结构的布置,应能有效防止泄露燃气在地下空间聚积引起爆炸事故。

1.1.4 非抗震设计地区的一般多层砌体房屋,其承重墙体宜采用约束砌体和符合本措施的有关构造要求。

1.1.5 非抗震设计地区的中高层(7~9层)、高层(≥10层)砌体房屋宜采用配筋砖砌体或配筋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除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外,尚宜按6度设防进行抗震设计。

    注:国际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ISO 9652-1、英国砌体规范BS—在设计原则有砌体结构整体稳固性的规定。英国为非抗震设防国家,在该规定中则明确要求:砌体结构及其部件应坚固和稳定(Robust and stable),可通过加强墙体和楼屋盖的刚度实现,包括加强梁或水平或竖向框架的刚度,并给出了验算砌体房屋刚度的计算方法。当认为房屋的整体刚度较弱或不显著时,则采用假想某一水平力而使结构产生一个转角(弧度)(式中Hb为建筑高度。)或在每个楼层标高作用一个均匀分布的水平力,并使该水平力等于所考虑的楼层标高以上结构静荷载标准值总和的1.5%。经测算该水平力约等于6度时地震作用。在非抗震设防地区加强砌体结构整体稳固性,提高建筑的抗倒塌能力是有必要的。


1.2 砌体结构构件类型及其选择

1.2.1 砌体或砌体构件类型

    1 无筋砌体构件:砌体中不配置受力钢筋或配置少量,且仅作为构造要求设置钢筋的砌体构件,如无筋砌体墙、柱或壁柱等;

    2 约束砌体构件:按规定在墙片的两端或纵横墙交接处设置构造柱或芯柱,同时在墙片的上下或楼层位置设置与构造柱有可靠连接的圈梁,且构造柱或芯柱、圈梁的间距分别不大于5m和4m,前者也不宜小于2m和2.8m。构造柱、芯柱及圈梁的构造要求可按本措施的有关规定采用,或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注:约束砌体构件和无筋砌体构件相比能显著提高砌体的变形能力和抗倒塌能力,而且随着约束砌体周边约束构件(构造柱、芯柱和圈梁)间距的从大变小,其对砌体的约束作用程度也从弱到强,即从弱约束、中等约束到强约束砌体构件,不仅可提高构件的抗压承载力,同时也可大幅度提高构件出平面的抗弯和抗倒塌能力,但不能显著提高砌体的抗剪能力。根据与相同尺寸无筋砌体墙片的对比计算结果:构造柱间距分别为5m、4m、3m和2m时的约束砌体,其出平面抗弯能力分别为无筋墙片的3.52、4.37、5.71和8.31倍,说明其抗倒塌能力远远高于无筋砌体(对比计算材料参数:墙厚240mm,砖MU10、砂浆M5,钢筋HRB335,构造柱混凝土C20,受力钢筋为4?12)。

    3 配筋砌体构件:

      1)水平配筋砌体形式:

        (1)水平灰缝配筋砌体:

            ①沿层间墙体竖向间距不大于400mm,设置通长水平钢筋网片,网片纵向钢筋端部应贯通芯柱或弯入端部的构造柱内,其锚固长度不小于25d且不小于200mm;

            ②网片的钢筋不应小于?4,也不大于?6。当直径大于4mm时应采用纵横筋平焊加工,横筋的间距不大于200mm;

            ③墙体的构造配筋率不应低于0.035%,用于承载力计算时的配筋率不应低于0.07%,也不宜大于0.17%。

        (2)混凝土水平配筋带:

            ①按设计需要在楼层墙体半高或附近其他部位设置截面高度不小于60mm,宽度不小于墙厚的混凝土配筋带;

            ②配筋带的纵向钢筋不应少于2?12,横向分布钢筋或拉筋不小于?6,且其间距不大于200mm;

            ③配筋带的纵向钢筋应在两端的横(纵)墙或混凝土构造柱中锚固,其锚长不宜小于30d或250mm;

            ④当配筋带的竖向间距大于1.2m时,可不计入其对墙体承载力的贡献。

        (3)混凝土水平系梁: 

            ①按设计需要在楼层墙体半高或附近其他部位设置截面高度不小于120mm,宽度不小于墙厚的混凝土水平系梁;

            ②系梁的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12,箍筋直径不小于?6,箍筋间距不大于200mm;

            ③系梁的纵向钢筋应在两端的墙体或混凝土构造柱中锚固,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5d或400mm;

            ④当水平系梁的竖向间距大于1.8m时,可不计入其对墙体承载力的贡献。

        注:砌体水平配筋虽能提高砌体的抗压、抗剪或变形能力,但不能提高砌体构件出平面的抗弯能力和抗倒塌能力。

      2)组合砖砌体构件(图1.2.1):

        (1)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的组合砖柱(h/b≤3);

        (2)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组合砌体墙式构件(b/h>3);

        (3)砖砌体混凝土或砂浆面层夹板墙(b>3h)


图1.2.1 组合砖砌体构件

        注:δ为砂浆或混凝土面层厚度;配筋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8.2的规定。

      3)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简称组合墙):属集中配筋砖或砌块砌体构件,当需承受较大水平力或作用时,可同时在墙体中按本措施1.2.1条3款1)设置水平配筋,构成组合墙水平配筋砌体构件;

      4)配筋混凝土砌块砌体构件:由组配块型组合成砌体按规定在砌块孔中配置竖向钢筋和在水平灰缝或砌块凹槽中配置水平钢筋形成的砌体构件。这种构件属于均匀配筋砌体,其受力性能类似于钢筋混凝土。构件形式包括配筋砌块砌体墙(剪力墙)、柱(壁柱)及梁等,但应用最多的为配筋砌块剪力墙。 

      注:关于砌体剪力墙的分类术语,现引用美国砌体规范(ACI530/ASCE 5/TMS 402,2002)的规定,供参考:

      ·一般意义之剪力墙:设计用以抵抗墙体(承重或自承重)平面内的水平力作用的构件(有时称为竖向横隔板);

      ·普通无筋砌体剪力墙:设计用以抵抗水平力作用,而忽略钢筋(如有钢筋)中应力的砌体构件;

      ·精细无筋砌体剪力墙:设计用以抵抗水平力作用,而不计设置的最小钢筋和连接钢筋应力的砌体构件;

      ·普通配筋砌体剪力墙:设计用以抵抗水平力作用,而考虑钢筋中的应力并满足规定的钢筋和连接要求的砌体构件;

      ·中等配筋砌体剪力墙:设计用以抵抗水平力作用,而考虑钢筋的应力,并满足规定的最小钢筋和连接要求的砌体构件;

      ·特别配筋砌体剪力墙:设计用以抵抗水平力作用,而考虑钢筋中的应力并满足特别钢筋和连接要求的砌体构件。

    4 不同砌体构件的组配

      1)应根据工程需要对上列砌体构件进行合理的组配,以获得更好的技术经济效果;

      2)在约束砌体中引入水平配筋、配筋带或水平系梁等。可称为水平配筋约束砌体构件;

      3)在组合墙中引入水平配筋、配筋带或水平系梁等。可称为水平配筋组合墙。


1.2.2 砌体结构房屋构件类别及选择

    1 由本措施1.2.1的砌体构件组成的砌体结构房屋可按表1.2.2=1采用。

表1.2.2-1 砌体结构房屋构件类别选用表

   2 砌体结构房屋砌体类型的适用范围:

      1)在静力或非抗震设计(<6度)条件下,当每种结构类型满足承载力、稳定和规定的变形要求,即结构正常使用功能要求,并同时具有较好的技术经济效果时,除规范规定外,尚宜符合本措施1.1节的有关规定。结构类型的适用高度、层数或跨度可按表1.2.2-2控制;

      2)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条件下,即在规定的地震作用,每种结构类型在适用范围内应满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和大震不倒的设防标准,其适用的高度、层数、高宽比、跨度、抗震横墙间距,以及砌体墙段的局部尺寸均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7.1.2条、第7.1.6条、第9.3.1条~第9.3.3条、第10.1.3条、第F.1.1条、第F.1.3条以及《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10章的有关规定要求。

表1.2.2-2 非抗震设计时砌体结构房屋砌体类型的适用范围

    注:1 表中单层房屋的跨越构件系按预应力混凝土双T屋面板考虑的,当采用其他轻型钢结构屋盖时,其跨度或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2 单层房屋宜设计成刚性或刚弹性方案房屋,多层砌体房屋应设计成刚性方案房屋;

        3 单层弹性方案房屋的砌体柱,宜采用组合柱或配筋混凝土砌体柱。


1.3 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及安全等级

1.3.1 砌体结构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使用功能要求和重要性程度确定,并应符合《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的有关规定。

1.3.2 对一般砌体房屋可按设计使用年限50年和安全等级二级进行设计。


1.4 砌体结构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1.4.1 设计时应与业主商定工程采用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并应在工程设计图纸中加以说明。

1.4.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中的B级,即相当我国目前一般施工质量水平,当采用其他等级时,应对砌体的强度指标进行调整。

1.4.3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按《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执行。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与砌体材料性能分项系数rf的关系列于表1.4.3。

注:1 砂浆、混凝土强度离散性大小根据强度标准差确定;

    2 配筋砌体不得为C级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1.5 基础选型的基本原则

1.5.1 应根据砌体结构体系、砌体房屋的结构特点、建筑功能要求、地域、场地、地基情况和施工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基础类别和形式。

1.5.2 多层砌体房屋,当无地下室、地基较好、荷载不大时,宜优先选用墙下无筋扩展基础或独立柱基础。当基础宽度较大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当地基较差且较均匀时,则宜采用筏板基础。按抗震设防的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抗震墙应采用条形基础、筏基或桩基。

1.5.3 高层配筋砌块剪力墙房屋

    1 当无防地下水要求,不论有无地下室,当地基较好时,宜优先选用交叉条形基础;

    2 当有防地下水要求,可选用筏板基础或箱形基础;

    3 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当需作停车库、机房等较大空间时,也可采用筏板基础(在较高烈度如8度时,筏板柱距、板厚及抗侧力构件应符合有关规定); 

    4 有地下室的单独基础,基础底面至地下室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m;

    5 不论选用何种基础,均应对地下室的外墙承载力进行验算。

1.5.4 不应在一个建筑结构单元选用不同的基础形式。

1.5.5 基础的设计原则和构造措施要求参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结构(地基与基础)分册。


25'>《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砌体结构)》(2009年版)

3楼(屋)盖结构设计与构造要点

3.1 选型及设计

3.1.1 基本规定

    1 楼(屋)盖结构选型要满足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建筑造型的需要,合理控制楼层的净高度;

    2 楼(屋)盖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裂缝宽度限制的要求,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耐久性以及舒适度,有利于抗风与抗震。楼(屋)盖的梁、板构件保护层厚度尚应满足有关防火等级要求;

    3 结构施工要有利于工业化生产,便于施工及控制施工质量,有利于缩短施工周期和降低工程造价;

    4 宜采用轻质、节能的新型材料,减轻楼层结构自重;

    5 应方便设备安装与检修,便于管道线路布设,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1.2 楼(屋)盖设计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楼板平面内具有足够的整体刚度。当平面内产生较明显变形的楼盖,在进行高层建筑内力与位移计算时,应考虑楼板的平面内变形或对采用楼板平面内无限刚的假定的计算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3.1.3 常用的楼(屋)盖结构型式有预制板、叠合板和肋形板等结构。

    1 预制板有预制双向预应力大跨楼板及预制预应力空心板、预应力双T板:

        1)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或双钢筋混凝土平板的跨度不宜大于4.2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的跨度不宜大于6.9m,一般预应力混凝土平板的跨度不宜大于9m。

        2)对于SP预应力空心板,其经济跨度为12m,最大适用跨度18m,选用原则参见国家标准设计《SP预应力空心板》图集。对未采用专用吊具和专用灌板缝砂浆条件下,宜拉开板缝且不小于40mm,并用细石混凝土灌缝。

        3)预应力双T板属板梁合一的构件,由其构成的楼屋盖为密肋空间梁板结构。用于楼板时的经济跨度在15m,用于屋面板时的经济跨度在21m,最大使用跨度为24m。双T板的选用原则参见相应的《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图集。

    2 叠合板结构宜采用预制的预应力薄板作为叠合板的底板,并兼作底模,与上部现浇叠合层共同工作,形成叠合式楼板。预应力薄板的厚度应不小于跨度的1/100,并不小于50mm。现浇叠合层的厚度应根据板的跨度、荷载的大小来确定,一般为60mm~150mm,叠合板的最大跨度可达7.5m,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

    3 肋形板结构有现浇单向板和双向板,宜采用定型模板,也可采用预制板和现浇梁形成装配整体式肋形楼盖,全装配式肋形楼盖,在层高受到限制时,主梁可采用宽扁梁。肋形楼盖设计尚应注意下列事项:

        1)对无吊顶,又要求光滑顶棚的建筑,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双向板;

        2)确定肋形楼盖梁的截面尺寸时,应注意梁高与降低建筑物层高之间的经济关系;

        3)当主梁采用宽扁梁时,除验算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和斜截面承载力外,还应满足刚度和裂缝宽度限值的有关要求;扁梁的高宽比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4)不宜将楼面主梁支承在剪力墙之间的连梁上。当不可避免时,应对连梁仔细分析,采用可靠措施,保证地震作用时连梁不致破坏;

        5)当楼面梁与剪力墙连接时,梁内纵向钢筋应伸入墙内,并可靠锚固。

3.1.4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可采用现浇楼(屋)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及木楼(屋)盖。

    1 对于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楼(屋)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木楼(屋)盖时,横墙承重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中表7.3.3的要求设置圈梁;纵墙承重每层均宜设置圈梁,且抗震横墙上的圈梁间距应比表内要求适当加密;

        2)当采用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时,应保证其与墙体有可靠连接,现浇楼(屋)盖宜设圈梁、装配整体式及叠合式混凝土楼(屋)盖应设置圈梁。当现浇楼(屋)盖不另设圈梁时,应沿墙体周边配置加强钢筋并与墙中相应的构造柱可靠连接;

        3)楼(屋)盖层的圈梁宜与预制板设在同一标高处或紧靠板底,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在6、7度区圈梁的配筋纵筋不应小于4?10,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50mm;在8度区圈梁的配筋纵筋不应小于4?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在9度区圈梁的配筋纵筋不应小于4?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

        4)对横墙间距较大或所设置的圈梁间距内无横墙时,应利用楼面梁或在拉开的板缝内配置钢筋代替圈梁,其配筋可参照本条3),且应与墙中的构造柱可靠连接。

    2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伸进纵横墙内的长度均不应小于120mm。

    3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当圈梁未设在板的同一标高时,板端伸进外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20mm,伸进内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在梁上不应小于80mm。当支承长度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锚固措施(如硬架支模)。

    4 当板的跨度大于4.8m并与外墙平行时,靠外墙的预制板侧边应与墙或圈梁拉结。

    5 6度时房屋楼(屋)盖和7~9度抗震设防的楼(屋)盖,当圈梁设在板底时,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应相互拉结,并应与梁、墙或圈梁拉结。

    6 楼(屋)盖的钢筋混凝土梁或屋架应与墙、柱(包括构造柱)或圈梁可靠连接,梁与组合砖柱或配筋砌块柱的连接不应削弱柱截面,各层独立的组合砖柱或配筋砌块柱顶部应在两个方向均有可靠连接。

    7 坡屋顶房屋的屋架应与顶层圈梁可靠连接,檩条或屋面板应与墙及屋架可靠连接,房屋出入口处的檐口瓦应与屋面构件锚固;8、9度时,顶层内纵墙顶宜增砌支承山墙的踏步式墙垛。

    8 预制阳台应与圈梁和楼板的现浇带可靠连接,8、9度抗震设防时,不应采用预制阳台板。

    9 对抗震丙类且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房屋(指同一层内开间大于4.2m的房间面积占该层总面积的40%以上),当其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中表7.1.2的规定限值时,应采取以下加强措施:

        1)房屋的最大开间尺寸不宜大于6.6m;

        2)楼(屋)面板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

        3)所有纵横墙均应在楼(屋)盖标高处设置加强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150mm,上下纵筋各不应小于3?10,箍筋不小于?6,间距不应大于300mm;

        4)同一结构单元的楼(屋)面板应设置在同一标高处。

    10 小砌块多层房屋的楼(屋)盖:

        1)小砌块多层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应遵守本条1~7款的规定;

        2)小砌块多层房屋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中第7.4.4条的要求设置,圈梁宽度不应小于190mm,配筋不应少于4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3)梁跨小于4.8m时,梁支承处应设置混凝土垫块或用C20混凝土填实下列部位:主梁下填实宽度不小于600mm,填实高度不小于400mm;次梁下填实宽度不小于400mm,填实高度不小于200mm;

        4)悬臂梁的悬臂长度大于或等于1.2m时,应在支承部位纵横墙交接处布置4~5个芯柱。悬臂梁(板)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7.4.6条的要求;

        5)当梁的跨度大于或等于4.8m时,其支承处应设置带插筋的芯柱,或采用钢筋混凝土柱;

        6)芯柱内钢筋和混凝土应上下贯通,形成整体。阳台板应现浇;

        7)雨蓬梁宜与圈梁连接,当不满足时,在洞口两侧各加一根带插筋的芯柱,插筋伸过雨蓬梁并伸入上下层圈梁内锚固;

        8)屋顶宜做挑檐,不宜设女儿墙,当必须设女儿墙时,应在开间处设置构造柱,构造柱与女儿墙的压顶连成整体。

    11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底部框架-上部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楼(屋)盖:

        1)底部框架-上部多层砌体砖房的楼(屋)盖抗震构造措施应遵守本条1~8款的规定;

        2)过渡层的楼板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板厚不应小于120mm,并应少开洞开小洞,当洞口尺寸大于800mm时,洞口边应设置边梁;

        3)其他楼层,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均应设现浇圈梁;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时,允许不另设圈梁,但楼板沿墙体周边应加强配筋并与相应的构造柱可靠连接。

    12 抗震设防烈度9度时,楼(屋)盖应选用现浇板或叠合板。

    13 厨房、卫生间等潮湿房间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楼板。

    14 阳台、雨棚等悬挑构件,当外挑长度大于1.2m时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

3.1.5 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房屋的楼(屋)盖:

    1 建筑高度大于50m时,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应采用现浇楼(屋)盖;

    2 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剪力墙结构,宜采用现浇楼(屋)盖;

    3 建筑高度小于50m时,6、7度抗震设计的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可采用装配整体式楼盖,并应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3.6.2条的规定;

    4 高层建筑的顶层,结构转换层,以及各榀竖向结构的抗侧刚度有显著差异的各层楼面,应采用现浇楼板,并应与竖向结构有可靠的连接;

    5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结构转换层楼面应采用现浇楼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板厚不宜小于180mm;转换层的上一层楼面宜采用现浇楼板,板厚不宜小于150mm。

    楼板应采用双向双层配筋,每层每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楼层中钢筋应锚固在边梁或墙体内。


3.3 现浇楼(屋)盖

3.3.1 当采用现浇混凝土整体楼(屋)盖结构时,宜优先采用工业化的焊接钢筋网片。对现浇混凝土及叠合式或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楼(屋)盖结构的现浇混凝土部分,应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的要求对温度、干缩应力较大的区域或部位配置足够的抗裂构造钢筋,或按本措施第8章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抗裂措施。


3.3.2 单向或双向端跨板的阳角处,包括嵌固于承重墙内或支承于钢筋混凝梁上的板,在板短跨1/4长度范围内,应另配双向板面钢筋,或板面斜筋,上述钢筋直径均不小于8,间距不大于150mm。对于跨度不小于3.9m的内跨板,板角加筋要求同端跨板(图3.3.2)。

图3.3.2 板角附加板面钢筋示意图

3.3.3 现浇楼板当跨中设置后浇施工缝时,相邻两边支座的负钢筋应考虑后浇施工缝浇灌混凝土前的悬臂作用而予以适当加强。后浇带处的板筋先做分离处理,混凝土浇灌前将两侧分离钢筋搭接,并与后加的另一方向钢筋扎牢(图3.3.3)。

图3.3.3 楼层板后浇带

3.3.4 现浇板内埋设管线时,管外径不得大于板厚的1/3,交叉管线应妥善处理,并使管壁至板上下边缘净距应不小于25mm。

3.3.5 挑檐转角处配置附加加强钢筋

    1 当挑檐转角位于阳角时,可采用下列两种形式设置加强钢筋:

        1)在平行于板角对角线处配置上部加强钢筋;且在垂直于板角对角线处配置下部加强钢筋。配置宽度取悬挑长度L,其加强钢筋的直径及间距与板内相应的受力钢筋相同(图3.3.5-1);

        2)在挑檐转角处配置放射形加强负钢筋,其间距沿L/2处应不大于200mm,其直径与悬臂板支座处受力钢筋相同,钢筋的锚固长度应大于悬挑长度且不小于300mm(图3.3.5-2);

        3)在挑檐转角处设置悬挑梁。

    2 当挑檐转角位于阴角时,应在垂直于板角对角线的转角板处配置加强钢筋,钢筋直径不小于12mm,间距为100mm,且不少于三根(图3.3.5-3)。

图3.3.5-2

图3.3.5-3


3.3.6 悬挑预制板应有可靠的锚固连接。单独的阳台板,可在阳台的连接边上预留出短锚筋,在室内留不小于300mm宽的现浇板,并使阳台板与室内现浇楼板连成整体。

3.3.7 非抗震设防地区及离地面30m以上且悬挑长度大于1200mm的悬臂板,以及位于抗震设防区,悬挑长度大于1500mm的悬挑板,均需配置不少于8@200的底筋。

3.3.8 现浇悬臂挑檐板或天沟板的伸缩缝间距不应大于15m。伸缩缝隙宽不小于20mm,缝隙宜用油膏或其他防渗漏措施处理。

3.3.9 当现浇板的受力钢筋与梁肋平行时,应按规范的要求配置与梁肋相垂直的构造钢筋。

3.3.10 控制现浇楼板温度收缩裂缝的措施

    1 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内,钢筋间距宜取150~200mm,并应在板的未配筋表面布置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1%;

    2 温度收缩钢筋可利用原有钢筋贯通布置,也可另行设置构造钢筋网,并与原有钢筋按受拉钢筋的要求搭接或在周边构件中锚固;

    3 现浇板支座处板面构造钢筋和分布钢筋的设置,应分别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中第9.1.6和9.1.7条的规定;

    4 各跨底部钢筋的间距及规格尽可能统一,以便将底部钢筋拉通布置。

3.3.11 当屋面板的长度大于30m时,应在配筋构造上加强其抗温度变形的措施(图3.3.11)。

图3.3.11 屋面板配筋示意(L≥30m)


    1 各跨底部钢筋的间距及规格尽可能统一,以便将底部钢筋拉通布置;

    2 板面沿纵向拉通的负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少于0.1%,且不宜小于?6@200。支座实际需要量不足时,再另加间距相同的短筋补足; 

    3 板面沿横向的负筋不宜小于?6@200,且需拉通布置。支座实际需要量不足时,另加相同间距的短筋;

    4 直通布置的面筋搭接长度不小于36d,且不小于300mm;搭接口应错开,并且错开距离宜大于或等于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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