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central heating system of air-source heat pump
NB/T 10779-2021
2021-11-16 发布
2022-02-16 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和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提出。
本文件由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 8)归口。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负责组织起草。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伽帝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欧瑞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荣事达太阳能有限公司、浙江正理生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阳帆节能开发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纽恩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圣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聚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泰州中际热能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广东欧科空调制冷有限公司、浙江柯茂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聚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白果科技股份公司、山东阿尔普尔节能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创尔沃热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圣鼎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浙江英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山东爱客多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凌拥军、吴新平、张炜、李欣、张会军、黄道德、王凯峰、彭亚勇、赵密升、张光鹏、李现河、张少宁、桂海燕、邢志勇、顾超、李世刚、邓壮、杨海涛、敬长训、吴琛、李安长、侯建军、林谋越、周杰、李志伟、余同德、李琦、丁伯辉、赵洋。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的负荷计算、系统设计、节能与监控、绝热与防腐、消声与隔震等设计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以空气源热泵为热源主机进行集中供暖的工程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62 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
GB 22337-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25127.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GB/T 29044-2012 采暖空调系统水质
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6-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JGJ 142-2012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NB/T 10416-2020 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362和GB/T 2512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装场地冷岛 cold island of installation site
空气源热泵制热运行排放的低温空气,因密度大而下沉或安装场地进风和出风短路导致滞留聚集,无法扩散的低温冷气团。
3.2 冷岛效应 cold island effect of installation site
受安装场地冷岛影响,空气源热泵运行环境温度降低、相对湿度增加,除霜频率增加,导致机组能效和实际有效制热量不同程度降低。
3.3 有效制热量 effective heating capacity
空气源热泵除去化霜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热量损耗后,实际输送到室内的热量。
3.4 系统综合能效 comprehensive energy efficiency of the system
供暖系统有效制热量与系统运行时所有设备电功率总和的比值。
3.5 热媒分配 heat medium distribution
将热源站供应的热量储存于热媒,并通过传输管网、泵、流量调节装置按使用侧需求进行分配。常用热媒为热水或热水溶液。
3.6 冷凝化霜水系统 thaw dripping discharge system
将热泵冷凝和融霜过程中产生的水分收集并输送到指定排放处的输送系统。
4 负荷计算
4.1 参数取值
4.1.1 室内环境计算温、湿度取值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民用建筑室内参数取值应符合GB 50736-2012中第3章的规定;
b) 工业建筑室内参数取值应符合GB 50019-2015中4.1的规定;
c) 采暖区域有特殊要求时,室内参数应按其相应要求取值。
4.1.2 室外环境计算温、湿度取值宜考虑安装场地冷岛影响,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民用建筑室外计算参数取值应符合GB 50736-2012中4.1的规定;
b) 工业建筑室外计算参数取值应符合GB 50019-2015中4.2的规定;
c) 山区、郊外、水边等场所室外气象参数取值应根据当地的调查和实测,并与地理和气候条件相似的邻近气象台站的气象资料进行比较确定。
4.1.3 传热系数取值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已建成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除参考设计资料外,应实地勘察后评估和修正;
b) 未建和在建建筑,应按建筑设计资料取值。资料缺失时,民用建筑各传热面传热系数的计算应符合GB 50736-2012中5.1.8的规定,工业建筑应按GB 50019-2015中5.1.6的规定核算围护结构最小传热阻。
4.2 计算要求
民用建筑供暖热负荷计算应符合GB 50736-2012中5.2的规定,工业建筑供暖热负荷计算应符合GB 50019-2015中5.2的规定,其它用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5 系统设计
5.1 一般要求
5.1.1 系统设计应根据项目现场条件和用户使用要求进行,优先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保证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系统运行节能性及用户最大收益,必要时设置辅助热源。
5.1.2 系统设计供水温度宜控制在55℃以下,下列情况宜选择高出水温度热泵进行供暖:
a) 在空气源热泵可正常运行的极端设计工作环境温度下,系统综合能效计算值高于低水温供暖系统综合能效,且不小于1.00时;
b) 原有系统改造,经核算采用低水温供暖无法维持设计供暖温度且末端无法改造时。
5.1.3 水源水质经处理后应符合GB/T 29044-2012中4.6~4.7的规定。
5.1.4 热源选型时参考建筑整体热负荷,室内设备选型时参考独立房间热负荷。
'>《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设计规范》NB/T 10779-20218 消声与隔震
8.1 空气源热泵热源站运行时的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 22337-2008中4.1的规定,室内设备运行时的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 22337-2008中4.2的规定。
8.2 热源站进行隔震和消声处理时,应采用消声和吸声墙体材料,且隔音和消声设施不应影响热源站正常通风,设施有效进风面积应不小于5.6.1中规定最小进风通道截面积的1.2倍。
8.3 民用建筑集中供暖系统的消声与隔声应符合GB 50736-2012中10.2的规定,工业建筑集中供暖系统的消声与隔声应符合GB 50019-2015中12.2的规定。
8.4 民用建筑集中供暖系统的隔振应符合GB 50736-2012中10.3的规定,工业建筑集中供暖系统的隔振应符合GB 50019-2015中12.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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