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简介
本规范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主编,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目标与范围
总则
- 目的:为提高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设备和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强焊接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 适用范围:适用于碳素钢、合金钢、铝及铝合金、钛及钛合金(低合金钛)、镍及镍合金、锆及锆合金材料的焊接工程的施工。
- 焊接方法:包括气焊、焊条电弧焊、埋弧焊、钛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自保护药芯焊丝电弧焊、气电立焊和螺柱焊。
- 设计文件:焊接工程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执行。若需修改设计文件或材料代用,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
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共包含13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如下:
- 术语:新增术语章节,定义了相关专业术语。
- 基本规定:明确了施工的基本要求。
- 材料:详细规定了焊接材料的检验、保管和使用。
- 焊接工艺评定与焊接技能评定:依据现行标准,修订了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技能评定的内容。
- 焊接技术:涵盖了各种金属材料(如碳素钢、合金钢、铝及铝合金、钛及钛合金、镍及镍合金、锆及锆合金)的焊接技术及其质量要求。
- 焊接检验及焊接工程交接:详细规定了焊接过程中的检查和工程交接流程。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有若干条文以黑体字标示,属于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管理与解释
- 管理部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强制性条文。
- 日常管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
- 具体解释:由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反馈渠道
对于本规范的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翰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1-1-1107室,邮政编码:050020),以便于后续修订参考。
编制单位与人员
本规范由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编制,包括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编制人和审查人的名单未列出。
附录
- 附录A:焊接工艺规程的格式。
- 附录B:焊接技能评定记录、结果登记表及合格证书格式。
- 附录C:常用焊接坡口形式和尺寸。
- 附录D:焊接材料的选择。
其他
本规范的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以及条文说明等内容均提供了详细的信息,确保规范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上述重新组织和改写的文本,使得内容更加清晰,易于理解和执行。同时,删除了所有可能涉及敏感信息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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