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基本信息
- 标准编号: GB50099-2011
-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24日
- 实施日期: 2012年1月1日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出版单位: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主要内容概述
本规范共分为10章,涵盖中小学校的设计标准,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规划、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等内容。
强制性条文
- 第4.1.2、4.1.8、6.2.24、8.1.5、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规范修订主要内容
- 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 根据新的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 增加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
- 采用低投入、高效率的新技术。
- 增加“术语”和“基本规定”,取消“名词解释”。
管理与解释
- 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解释部门: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编制单位与主要起草人
- 主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多家单位
- 主要起草人: 黄_汇、刘祖玲、李宝瑜等多位专家
- 主要审查人: 马国馨、沈国尧、张必信等多位专家
各章节概览
-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 包括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等。
- 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包括办公室、清洁服务设施等。
- 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 对各功能房间的具体面积和净高的要求。
- 安全、通行与疏散: 涵盖建筑环境安全、疏散通道宽度等。
- 室内环境: 包括空气质量、采光、噪声控制等内容。
- 建筑设备: 供热通风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工作、建筑智能化等。
版权声明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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