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012-2014
本规范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单位联合编制。本规范涵盖了从管道元件和材料的检验、管道加工、管道焊接、管道安装到管道检查、试验、清洗、吹扫、涂漆及标识、绝热以及工程交接验收等多方面内容。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并参考了国外相关技术标准。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共分12章,主要内容包括: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1Pa至0.8MPa(G),设计温度-80°C至100°C的铀浓缩工艺气体管道。
设计变更
如需修改设计文件及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应出具书面文件。
现场组装设备
现场组装的设备所属管道施工应按制造厂或专用技术条件执行,但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验收标准
如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130信箱,邮政编码:030012)以供修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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