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网格划分原则、编码规则及数据要求等。适用于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的专业网格划分。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文件: -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 GB/T 7408 数据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 GB/T 10114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 编码规则 - GB/T 20257-2006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 CJ/T 213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 - CJ/T 348-2010 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 分类与代码
网格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 - 以单元网格为基础,从方便管理或服务的角度出发,以每个责任部门管理或服务所覆盖的人口数(上限人口数和下限人口数)作为形成专业网格的依据。 - 一般以一个社区作为一个专业网格,将该社区内的单元网格合并。 - 当一个社区的人口数超过上限人口数并大于下限人口数的1倍以上时,应对社区进行细分。社区组分应以单元网格为基础,并遵循地理布局原则,按河流山丘、湖泊、自然地理布局及街巷、院落、公共绿地、广场、桥梁、空地等城市建设布局进行。 - 当一个单元网格的人口数超过上限人口数时,允许将其细分。 - 社区和单元网格的细分应兼顾建筑物、管理对象的完整性,专业网格的边界不应穿越建筑物、管理对象,并应使各专业网格内管理对象的数量大致均衡,便于管理。 - 当一个社区的人口数小于下限人口数时,可与相邻社区合并,但合并产生的专业网格其人口数不应超过上限人口。 - 专业网格的边界应与省、地、县行政区划界线、街道(乡镇)界线、社区界线或单元网格边界严格一致,专业网格的几何特征应为面状,相互之间不应有空隙和重叠,并应建立拓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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