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编并获批准,于2007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替代了之前的《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强制性条文已在标准中以黑体字明确标注。
本标准旨在科学编制镇规划,以加强规划建设和管理,营造优良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它适用于全国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之外的镇规划,乡规划也可参照执行。
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修订在原有九章基础上新增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章节,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规模分级、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配置等内容,并在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和工程管线综合等内容。
本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需要严格遵守,以确保规划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强制性条文,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标准的编写工作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多家机构共同完成。
以上内容基于提供的OCR识别结果进行了重新组织,并使用了Markdown格式来呈现。文中删除了所有敏感信息如姓名、电话号码、公司名称和网址等。
售价:0.00 积分
本文链接:/guifan/7750.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