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149-2016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51149-2016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51149-2016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51149-2016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发布与实施日期

  • 发布日期: 2016年6月20日
  • 实施日期: 2017年2月1日

管理与批准部门

  • 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出版单位: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编制背景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组通过深入调研、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了本规范。

主要技术内容

  • 总则
  • 术语
  • 基本规定
  • 停车需求预测与停车位供给
  • 停车场规划
  •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

管理与解释

  • 管理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具体解释: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反馈途径: 请寄送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主编与参编单位

  • 主编单位: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参编单位: 中工国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交通大学

主要起草人员

  • 张晓东、李秀数、李爽、蔡华民、於昊、张秀媛、陈春妹、宋晓梅、殷丽、汪洋

主要审查人员

  • 王静霞、史其信、孔令斌、陈洪仁、关宏志、邹哲、陆锡明、郭继孚、董苏华、杨放、贺峄明、张仁、杨孝宽

规范内容概述

总则

  1. 目的: 科学合理地安排停车设施,构建有序的停车环境,规范城市停车规划,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所涵盖的停车规划。
  3. 基本原则: 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以城市发展及交通发展战略为指导,统筹现状停车供需关系,考虑未来机动车发展水平,结合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制定停车位总量控制和区域差别化供给策略。
  4. 其他规定: 除符合本规范外,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定义

  1. 停车场: 供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及地上、地下构筑物。
  2. 停车位: 为停放车辆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停车设备中停放车辆的部位。
  3. 机动车停车场: 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4. 非机动车停车场: 供非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5.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 建筑物依据配建停车位指标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和服务公众的停车场。
  6. 城市公共停车场: 位于道路红线以外的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
  7. 路内停车位: 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
  8. 基本车位: 满足车辆拥有者在无出行时车辆长时间停放需求的相对固定停车位。
  9. 出行车位: 满足车辆使用者在有出行时车辆临时停放需求的停车位。
  10. 标准车: 以车型外廓尺寸总长度为5.0米、总宽度为2.0米、总高度为2.2米的小型客车为标准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算标准停车位的当量车种。
  11. 标准车停放建筑面积: 停放一辆标准车所需的建筑面积,包括停车位面积和均摊的通道面积、管理、服务等辅助设施面积。

基本规定

  1. 停车规划综合考虑因素: 人口规模和密度、土地开发强度、道路交通承载能力、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等因素。
  2. 分区管理: 提出差别化的分区停车规划策略,如城市中心区的人均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水平不应高于城市外围地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较高的地区的人均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水平不应高于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较低的地区。
  3. 停车场分类: 按照规划管理方式分为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按服务对象分为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4. 供给策略: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为主体,城市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为辅助。
  5.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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