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替代了GB/T 18567-2001《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模式》,相较于2001年的版本,主要差异如下: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3)提出并归口管理。起草单位包括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起草人员包括多位专家。
该标准替代的标准版本为GB/T 18567-2001。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的等级划分及确定方法、原则,以及隧道监控系统设备的配置要求。适用于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其他道路隧道监控系统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隧道监控系统的配置规模和功能应满足隧道交通安全保障的需求,与隧道结构、道路线形、预期服务水平等因素相关,宜根据事故发生的风险概率和风险危害程度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根据隧道长度和交通量两个因素,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A、B、C、D五个等级。
根据隧道长度和设计年度单洞年平均日交通量,在图1中确定隧道监控系统的相应等级。监控系统各项设施的设计年度交通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 监控系统机电设备设计取隧道预测开通后第5年的交通量。 - 隧道区段监控系统的外场设备基础及预留预埋等设计取隧道预测开通后第20年的交通量。
隧道监控等级的划分是隧道监控系统设备配置的基础,设备配置应综合考虑隧道长度、坡度、平曲线半径、隧道结构形式、车道数和交通量等因素。设备配置应同时满足隧道交通监控、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救援等功能要求。
隧道监控等级的最低设备配置要求见表1。例如,对于A+级隧道,应在入口外设置CO浓度检测器、能见度检测器、风向风速检测器、摄像机等设备,并在隧道内部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相应的检测设备。
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是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一部分,隧道监控站应与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或监控中心进行实时信息交换,并具备畅通的其他通信手段。此外,隧道监控系统应与养护工区、路政、公安、消防、医院等专业或社会应急系统联网,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保障。
图1展示了隧道监控等级划分图。表格1列出了隧道监控系统设备配置的具体要求。
以上是GB/T 18567-2010标准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隧道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售价:0.00 积分
本文链接:/guifan/8165.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