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CAD制图规则GB/T18135-2008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工程CAD制图规则

Electrotechnical engineering drawings rules of CAD

GB/T 18135-2008
代替GB/T 18135-2000

发布日期:2008年6月18日
实施日期:2009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8135-2000,和GB/T 18135-2000相比,有如下改动:
    ——参考GB/T 6988.1-2008,修改了绘制电气技术文件的相应要求;
    ——“定义”一章改为“术语和定义”,删去具体术语、定义;
    ——增加了电气制图中标识系统的规定:参照代号、端子代号、信号代号、文件代号等的标识要求;
    ——增加了图、表图、表格在CAD系统中的应用;
    ——对软件提出了选用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信息结构、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航天科技集团五院502所、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汀、沈兵、高惠民、高永梅、马健、李萍、李宪、于明、徐云驰、陈泽毅、张毅玲、曾幼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135-2000。

1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工程CAD制图的一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CAD技术编制电气简图(包括概略图、功能图、电路图、接线图等)、图(例如布置图)、表图、表格等电气技术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26-1989 信息处理 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
    GB/T 1988-199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 ISO/IEC 646:1991)
    GB 3101~GB 3102 (所有部分) 量和单位
    GB/T 4728 (所有部分)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GB/T 5094 (所有部分)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 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
    GB/T 6988.1-2008 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第1部分:规则
    GB/T 13534-1992 电气颜色标志的代号
    GB/T 14690 技术制图 比例
    GB/T 14691-1993 技术制图字体
    GB/T 14692-2008 技术制图 投影法
    GB/T 15751-1995 技术产品文件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图词汇
    GB/T 16679 信号和连接线的代号
    GB/T 16901.1-2008 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基本规则
    GB/T 16901.2-2000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产品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 第2部分:图形符号(包括基准符号库中的图形符号)的计算机电子文件格式规范及其交换要求(eqv IEC 81714-2:1998)
    GB/T 17285-1998 电气设备电源额定值的标记 安全要求
    GB/T 18594-2001 技术产品文件 字体 拉丁字母、数字和符号的CAD字体
    GB/T 18656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 系统内端子的标识
    GB/T 19679-2005 信息技术 用于电工技术文件起草和信息交换的编码图形字符集
    GB/T 20063 (所有部分) 简图用图形符号
    GB/T 20939 技术产品及技术产品文件结构原则 字母代码 按项目用途和任务划分的主类和子类
    GB/T 21654 顺序功能表图用GRAFCET规范语言
    IEC 60027(所有部分) 电气技术用文字符号
    IEC 60375:2003 有关电路和磁路的规定
    IEC 61355:1997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 文件的分类和代号
    IEC 82045-1:2001 文件管理 第1部分:总则和方法
    IEC 82045-2:2004 文件管理 第2部分:元数据类型
    ISO 128-30:2001 技术制图 第30部分:图样画法 视图
    ISO 2594:1972 建筑物图 投影方法
    ISO 3511-4:1985 过程检测控制功能和仪表 符号画法 第4部分 过程计算机
    ISO 5457:1999 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

3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6988.1-2008和GB/T 15751-199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CAD制图软件

4 CAD制图软件

4.1 一般要求
    电气工程CAD制图文件应符合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规则,同时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
    电气工程CAD制图软件应能确保制图简便、高效、技术先进,同时应具有较强的兼容性、扩展性和通用性,以及便于升级和维护等。
    在采用CAD技术编制电气技术文件时,应确保其表达准确、完整、清晰、读图方便。

4.2 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为保持在所有文件之间,及整套装置或设备与其文件之间的一致性,应建立与电气工程CAD制图软件配套的设计数据(包括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和文件的数据库。
    数据库应便于扩展、修改、调用和管理。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库的符号,应符合GB/T 4728的规定。符号的组合、派生和设计应符合该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4.3 初始输入系统
    当需要在计算机之间传递图样和设计数据时,CAD初始输入系统应采用公认的标准数据格式和符号集。

4.4 选择和应用设计输入终端
    在选择和应用设计输入终端时,应遵循:
    ——选用的设计输入终端,应在符号、字符和所需格式方面支持适用的工业标准;
    ——在数据库和相关图表方面,设计输入系统应支持标准化格式,以便设计数据能在不同系统间传递,或传送到其他系统作进一步处理;
    ——初始设计输入应按所需文件编制方法进行;
    ——数据的编排应允许补充和修改,而且不涉及大范围的改动。

5制图一般规则

5 制图一般规则

5.1 文件一致性准则
    CAD文件产生、存储、转换、阅读应遵循一致性准则,这些准则与相关标准是一致的。

5.2 图纸的尺寸
    图纸的尺寸应符合ISO 5457:1999的3.1。当主要采用示意图或简图的表达形式时推荐采用A3幅面。
    ISO 5457:1999 第3章规定的加长尺寸不适用。

5.3 图纸的复制
    纸质或类似媒体文件需复制或拍成微缩胶片时,可增加符合ISO 5457:1999的4.3规定的中心标记以方便复制或拍成微缩胶片。

5.4 页面的标识
    文件可以包含一页或多页。为区分每页,如参考的目的,在文件标识符的基础上还需增加页面标识符。一个单独的文件页应由文件标识符和页面标识符共同标记。
    注1:IEC 61355:1997中7.2规定的页码可用作相关文件代号的页面标识符。
    如某文件的一页与多个文件标识符相关时,此页应根据不同的文件标识符给出不同的页面标识符。

5.5 页面布局

5.5.1 总则
    页面可划分成:
    一个或多个标识区和一个内容区。
    一个文件的每页应至少有一个与内容区明确分开的标识区。

5.5.2 标识区
    在标识区中所表达的信息应该包含与读者有关的文件元数据。元数据应该符合IEC 82045-2:2004的规定。

5.5.3 内容区
    内容区应示出所关注的项目的信息,如模数、制图网格、参考网格等信息。
    项目按比例图形表示时用最小单位M作为其模数,如参考网格,位置参考系统,制图网格和符号尺寸。
    对纸质或类似媒体,最小单位M应从下列mm值中选择其一:
    1.8(2.0)mm,2.5mm,3.5mm,5mm,7mm,10mm,14mm,20mm。
    不推荐使用小于2.5mm的模数。如果使用了1.8(2.0)mm的模数,应采取特别措施以保证文件的易读性。
    注:GB/T 16901.2-2000所规定的图形符号设计最小模数尺寸大小为2.0mm而非1.8mm。
    关于模数大小的缩放比例和更改的更多信息见GB/T 16901.2-2000。
    为了定位符号,线和文本文字,内容区和标识区可有一个1M的网格。
    用示意图和简图表示信息的纸质或其他类似媒体的文件应有符合ISO 5457:1999的参考网格。为便于参考,网格尺寸应为10M,16M或20M。
    注1:行和列的尺寸不需要相等,如每行可能是20M而每个列是16M。
    注2:若M值为2.5mm,参考网格将会是40mm或50mm。
    内容区可用格的编号应从页的区域左上角开始。网格的行应用除I和O外的大写拉丁字母A,B,C,…区分,网格的列用从0或1开始的连续的数字区分。

5.6 前后参照
    前后参照可指一份文件、文件的一页或页的一个区域。具体规定参见GB/T 6988.1-2008中的5.8。

5.7 超级链接
    超级链接可用于改善在不同组信息之间的导引,如文件的不同页、文件之间或外部的数据来源间的导引。
    导引不应仅依赖于超级链接的功能。
    超级链接也可用作文件间或构成文件的部分间的联接。但是当文件有版本控制的时候应特别注意,见IEC 82045-1:2001的4.5。

5.8 文字的方向
    文件中的文字应是水平或垂直方向,水平方向文字从左向右;垂直方向文字从下向上,见图1。


图1 文件的视图方向

5.9 颜色、阴影和图案
    彩色仅用于补充信息。不同色彩不能作为理解表达的唯一方式。
    注:某些特定用途下色彩的使用参见ISO 3864-1:2002,IEC 60204-1:1997,和GB/T 4025-2003。所用颜色的含义应在文件或其支持文件集内说明。
    阴影和图案可用于区分不同的区域或表面。对于纸质或类似媒体的文件,颜色、阴影和(或)图案的使用应可用于黑白印刷。

5.10 线宽
    图中可能的线宽根据0.1××M(n=0,1,2,3…)计算。
    M的值见5.5.3。
    注1:如果M值为2.5mm,则线宽为0.25mm,0.35mm,……
    注2:纸或类似媒体上可能的线宽是0.18mm(0.2mm)、0.25mm、0.35mm、0.5mm、0.7mm和1.0mm。
    如果同一线型中二条或多条线使用了不同线宽,这些线宽的比至少是2:1。
    注3:GB/T 10609-1989提供了缩微复制时可能影响线宽选择的规则。

5.11 字体
    电气技术文件中的字体,应符合GB/T 14691-1993和GB/T 18594-2001的规定。
    表示图形时,宜使用GB/T 18594-2001中的CB字型、直体(V)。符合GB/T 18594-2001的扁平和比例字体都可使用。此时还可使用下列的规则:
    ——字符间距应为零,见GB/T 16901.2-2000附录E.2.7。当使用扁平字体时高宽比应为0.81,符合GB/T 16901.2-2000的6.7.2。
    ——文字高度根据×M(n=0,1,2,3…)计算。M的值见5.5.3。
    注1:例如若M值选择为2.5mm,文字高度会是2.5mm,3.5mm,…
    注2:纸或类似介质上表示时可能的线宽是1.8mm,2.5mm,3.5mm,5.0mm,7.0mm和10.0mm。
    ——GB/T 18594-2001的CB(S)类型的斜体字(即Italic)可作为量的文字符号。
    ——如果使用超出GB/T 18594-2001中字型之一的其他字体,符号中的字体应与在GB/T 18594-2001中规定的笔划风格相一致。
    计划用于CAx系统之间交换的文件应遵循GB/T 16901.2-2000的规定。

5.12 量、单位、值和颜色代码
    量,单位和值的文字符号,应根据IEC 60027或其他相关标准规定表示,如GB 3101、GB 3102的规定。
    颜色代码的规定应符合GB/T 13534-1992的规定。

5.13 元素范围和序列的表示
    元素上下限之间的范围应使用“水平省略符”…(三个点)表示。其他元素的表示方法详见GB/T 6988.1-2008中的5.16。

5.14 尺寸线
    包括终结端和起点指示尺寸线应符合GB/T 6988.1-2008中5.17的规定。终端所选择的箭头没有特别的含义,在一份文件里只能使用一个类型的箭头。

5.15 指引线和基准线
    指引线和基准线应符合GB/T 6988.1-2008中5.18的规定。
    终点位于连接线上的指引线应在连接线处划斜线,见图2。


图2 指引线到连接线的使用示例

5.16 符号

5.16.1 符号的选择
    符号应符合有关标准,例如:
    ——GB/T 4728 用于电气项目的简图和安装图;
    ——GB/T 20063 用于非电气项目的简图;
    ——GB/T 1526-1989 用于基本流程图;
    GB/T 16901.1-2008 也应考虑在内。
    CAx应用时所使用的符号除上述标准之外还应符合GB/T 16901.2-2000的规定。
    当符号有其他形式时,应选择适合于所要表达要求的形式。
    当没有适当的符号可用时,可使用GB/T 4728一般符号S00059,S00060或S00061(见图3),或使
    用按GB/T 4728和GB/T 16901.1-2008的规定创建的符号。
    注:“S00059,S00060”等是GB/T 4728第3版的符号标识号,以下同。

图3 GB/T 4728中的一般符号

    符号可由GB/T 4728中的一般符号S00059,S00060或S00061之一组合下述符号构成:
    ——一般符号中可作为限定符号的符号;
    ——一般符号中描述性的文字。

5.16.2 符号尺寸
    符号的含义由其形状和内容确定。符号的尺寸和线宽不影响其含义。
    为显示符号的比例,GB/T 4728中的符号是在以M为模数的网格上显示的。用于文件集的符号应该采用与模数M有关联的尺寸大小。
    符号可放大、缩小或用限定符号代替GB/T 4728中的一般符号S00059、S00060或S00061之一,用于:
    ——增加输入或输出的数量;
    ——易于包含附加信息;
    ——强调特定的方面;
    ——便于一个符号作为限定符号的使用;
    ——适合示意图、平面图或地图的比例。
    当放大或缩小时,符号的大体形状应保持不变。

5.16.3 符号的取向
    符号应与简图中所选择的主要流程方向一致。当简图中的符号方向不同于符号标准中符号的方向时,如果符号含义不会改变,来源于符号标准的符号可以旋转或进行镜像。在某些情形下有必要根据GB/T 16901.1-2008的规定重新设计符号。
    文字、图形或符号的输入/输出标志应水平或垂直,并从页的下部或右边读起。

5.17 比例
    为了表达信息,比例应按照GB/T 14690的有关规定选择。
    为表示相关信息可用比例尺,并将其显示于内容区中。

5.18 围框和机壳

5.18.1 围框
    简图中,在功能或结构上属于同一单元的项目,可用GB/T 4728的边界线符号(S00064)有规则地封闭围成围框,见图4。


图4 GB/T 4728的边界线符号S00064

    当表示一个单元的围框内有不属于该单元的项目时,可采用GB/T 4728中的符号S00064将这些项目围在其中,并加文字注释。
    如果端子板或连接器(一部分或全部)是功能或结构单元的→部分,则应将其符号围在围框内。

5.18.2 导电机框、机壳或屏蔽
    简图中应清楚地表示出与导电的机框、机壳、底板、屏蔽的连接。

5.19 简化方法
    简图中采用简化画法可以增加信息量,清晰图面。

5.19.1 端子
    一个元件上的多个端子可采用一个端子表示,并应在该端子线上标记端子数目符号。端子代号可按原次序顺序标记,中间用逗号隔开;连续编号的代号可仅标出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端子代号,中间用省略符号隔开。
    两个或多个元件的多端子互连时,所有元件的端子代号均应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对应排列。

5.19.2 相同符号构成的符号组
    数个相同符号构成的符号组可用一个符号表示,但该符号上要加上一条短斜线并标记所代表的符号数目。
    对长方形的符号,可在方框内标记该符号代表的符号数目和乘号,并加方括号例如:[6×]。

5.19.3 重复表示法
    器件中连接线未示出部分可在筒图中省略。这时的符号不代表完整的器件,在符号中可补充功能标记。

5.19.4 围框内的连接器或端子板
    在围框内作为一个单元的组成部分的连接器或端子板符号可省略。

5.19.5 一个单元内用围框表示的电路
    如果一个单元内用围框表示的电路有更详细的说明,则围框内的电路可以简化。

5.20 示意图的表达
    二维示意图中信息的表示应根据ISO 128-30:2001的规定,符合GB/T 14692-2008的正投影法。
    二维示意图中的建筑物的信息,应按ISO 2594:1972中的规定执行。

5.21 说明性注释和标记
    说明性信息可采用注释,注释应放在要说明的对象附近。或对置于内容区其他地方的说明应给出参照。若信息表示在多页上,具有共性的说明应置于第一页。
    如果设备面板上有人-机控制功能的信息标识(如符合GB/T 5465的图形符号),则该信息标识也应标注在简图中相应的图形符号附近。
    当一个支路中电流的参考方向、磁通量方向的指示、电压的参考极性和耦合电路的电压极性之间的响应需表示时,应按IEC 60375:2003规定的原则执行。

'>《电气工程CAD制图规则》GB/T 18135-2008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GB/T 4025-2003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
    GB/T 5465.2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T 5465.2-2008,IEC 60417DB:2007,IDT)
    GB/T 10609-1989 技术制图 缩微复制要求
    IEC 60204-1:1997 工业机器的电气设备
    ISO 3864-1:2002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P1:工作区域和公共场所安全标志和设计原则

本文链接:/guifan/3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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