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细则》(JTG/TF31-2014)。该细则自2014年6月1日起生效,旨在规范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的应用,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该细则适用于各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再生利用工程,需遵循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技术可靠及经济合理的原则。
鼓励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以提升路面再生利用的效率和效果。
通过就地破碎、发裂或集中破碎等方式,利用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强度和材料进行再生利用。
采用专用设备对旧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原位破碎、打裂或冲压裂等处理,作为基层或底基层使用的技术。
使用多锤头破碎机或共振破碎机等设备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破碎成一定尺寸的颗粒体,作为基层或底基层使用的技术。
采用多锤头破碎机和振动压路机等设备对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就地破碎再生利用的技术。
通过共振破碎机对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就地破碎再生利用的技术。
采用板式破碎机或冲击压路机等设备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破碎成不规则的块状体,作为底基层使用的工艺。
通过板式破碎机对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就地破碎再生利用的技术。
通过冲击压路机对旧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就地破碎再生利用的技术。
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路段应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分析,为再生利用方式决策、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根据旧路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再生利用技术。
根据旧路的具体状况设计合理的处置和排水方案。
设计合适的加铺层结构,确保再生利用后的路面性能。
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或有任何建议,请及时反馈给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以便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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