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及采暖供热量检测方法
Test standard for 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and heat supply for space heating
GB/T 23483-200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日期:2009-04-13
实施日期:2009-12-01
前言
本标准与国际标准ISO 9869:1994《建筑构件热阻和传热系数的现场测量》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科研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翰高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王宝申、鲍宇清、胡颐蘅、高杰、徐选才、周宁、刘月莉、杨玉忠、李群、梁晶、张盈辉、李锐、田桂清、黄勃、段恺、许锦峰、刘明明、胡宪文、吴飞、钱选青、王文波、龚海光、郑悦。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及采暖供热量的术语和定义、检测条件、检测装置、检测方法、数据处理和检测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及采暖供热量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732 建筑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 计量单位及符号
GB/T 16803 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 术语
GB 50176-19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CJ 128 热量表
JG/T 3016 建筑用热流计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732和GB/T 16803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 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度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W/(m2·K)。
3.2 围护结构的热阻(R0) overall heat transfer resistance of building envelope
表征围护结构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为其传热系数的倒数,单位:m2·K/W。
3.3 建筑物采暖供热量(Q) heat supply for space heating
在一段采暖期间内,建筑物热力入口由采暖设备供给建筑物的热量,单位kWh。
3.4 采暖测试期度日数(D) heating degree-days of testing period
在采暖测试期间内,室内平均温度与室外平均温度之间的温差,乘以测试期天数的数值,单位:K·d。简称测试期度日数。
3.5 单位度日数采暖供热量(Qhdd) index of heat supply of building based on degree-days
单位建筑面积在测试期单位度日数内的建筑物采暖供热量。单位:W/(m2·K)。
3.6 热流密度(q) heat flux
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的热量,又称“热流速率”、“热通量”。单位:W/m2。
3.7 轻型围护结构 light building envelope
单位面积比热容小于20kJ/(m2·K)的围护结构。
3.8 重型围护结构 massive building envelope
单位面积比热容大于20kJ/(m2·K)的围护结构。
3.9 比热容 specific heat capacity
单位质量物质的热容,即1kg物质温度升高温度1K所吸收的热量。单位:J/(kg·K)。
4 检测条件
4.1 建筑物围护结构的检测宜选在最冷月,且应避开气温剧烈变化的天气。
4.2 建筑物采暖供热量的检测应在供热系统正常运行120h后进行。
5 检测装置
5.1 热流计
热流计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他性能应满足JG/T 3016的要求。
表1 热流计的物理性能
5.2 自动数据采集记录仪
时钟误差不应大于0.5s/d,应支持根据手动采集和定时采集两种数据采集模式,且定时采集周期可以从10min到60min灵活配置,扫描速率不应低于60通道/s。
5.3 温度传感器
测量温度范围应为-50℃~100℃,分辨率为0.1℃,误差不应大于0.5℃。
5.4 温度自记仪
温度测量范围-50℃~85℃,误差不应大于0.5℃,系统时间误差不应大于20×10-6。
5.5 超声波热量计
采用超声波热量表时应符合CJ 128的要求;采用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时误差不应大于5%,温度误差不应大于0.5℃。
04'>《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及采暖供热量检测方法 》GB/T 23483-20097.3 建筑物采暖供热量
7.3.1 建筑物采暖供热量应按式(5)计算。
Q=Q1-Q2 …………………………(5)
式中:
Q——建筑物采暖供热量(kWh);
Q1——测试结束时的累积供热量(kWh);
Q2——测试开始时的累积供热量(kWh)。
7.3.2 采暖测试期度日数应按式(6)计算。
D=(tia-tea)×d …………………………(6)
式中:
D——采暖测试期度日数(K·d);
tia——检测持续时间内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
tea——检测持续时间内室外平均温度(℃);
d——测试天数(d)。
7.3.3 单位度日数采暖供热量应按式(7)计算。
Qhdd=125×Q/(3×D×S ) …………………………(7)
式中:
Qhdd——单位度日数采暖供热量(W/m2·K);
Q——建筑物采暖供热量(kWh);
D——采暖测试期度日数(K·d);
S——热力入口对应的采暖建筑面积(m2)。
8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参见附录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检测报告格式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第××页 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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