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268-2007 城市客车燃油加热器

CJT268-2007 城市客车燃油加热器 CJT268-2007 城市客车燃油加热器 CJT268-2007 城市客车燃油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 268—2007 城市客车燃油加热器

2007-12-21发布
200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标准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客车用燃油加热器的术语和定义、加热器的构成、型号编制规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储存。适用于城市客车,其他车辆如旅游客车、长途客车、载重汽车或特种车辆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T 1859 往复式内燃机辐射的空气噪声测量工程法及简易法
  • GB/T 9487 柴油机自由加速排气烟度的测量方法
  • GB 17691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GB 18655-2002 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燃油加热器 (fuelfiredheater)

以燃油为燃料,以空气或液体为导热介质,为车厢内空气升温、风挡玻璃除霜和发动机预热提供热源的装置。

液体燃油加热器 (hydronicfuelfiredheater)

水或防冻液作为导热介质的燃油加热器。

空气燃油加热器 (airfuelfiredheater)

用空气作为导热介质的燃油加热器。

采暖系统 (heatingsystem)

升高车厢内温度的装置和配套装置的总称。

稳定工作状态 (stableworkcondition)

加热器在额定放热量状态工作大于15分钟后,5分钟内加热器进出导热介质温差值的变化不大于1°C,排气温度变化不大于5.5°C,电机电压波动不大于2%的工作状态。

放热量 (heatoutput)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从热交换器获得的热量,以千瓦为单位。

额定放热量 (nominalheatoutput)

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测得加热器的放热量。

理论放热量 (theoreticheatoutput)

加热器消耗燃油完全燃烧所发出的总热量。

火焰发生器 (burner)

为加热器提供燃烧火焰的部件,由电机、助燃风扇、油泵组件、连接体等组成。

加热器的构成

加热器主要由机体(包括燃烧器、火器、线束等)、水泵(对液体加热器)和其他支撑连接件组成。

型号编制规则

型号编制规则如图所示:

示例:ZJP-Q30/2A 其中: Y — 导热介质为水或防冻液 P — 燃油喷射雾化 Q — 导热介质为强制循环 30 — 额定功率30kW 2 — 电源电压为24V A — 加热器变型符号

要求

工作条件

环境条件
  • 温度:-40°C 至 50°C
  • 海拔高度:不超过3000米
工作电压条件
  • DC12V系统:10V至15V
  • DC24V系统:20V至32V

外观

  • 加热器外表面处理应色泽一致、均匀、牢固、无划伤。
  • 各焊接件焊缝应平整、均匀、一致、无过烧、气孔、裂纹、未熔等缺陷。

工作性能

  • 加热器应能承受来自三个标称方向上的8g加速度冲击,承受冲击后加热器应能正常工作。
  • 加热器应能在10Hz振动频率、3g振动加速度工况下连续工作3小时,不应出现结构损坏和功能失常。
  • 电热塞在3000W功率下不应损坏,点火发生器在规定的最高电次数下不应损坏。
  • 加热器应能正常点火并在规定条件下正常工作。
  • 在-40°C的低温条件下,加热器应能顺利点燃,并在30秒内从点火发生器点燃。
  • 加热器在90%的额定功率下应能正常工作。
  • 加热器的放热量应符合规定。
  • 加热器的噪声应符合表1的规定。
  • 加热器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4000小时。
  • 橡胶件、塑料件、电器部件和导线应满足6.1中的要求。
  • 加热器各部分无渗漏现象。

安全

  • 加热器应装有故障保护装置,当发生干烧、过热、过压、欠压、中间熄火、点火失灵等情况时,控制器应能自动切断燃油,使加热器退出加热状态。
  • 自动控制加热器通电后,其控制器应对加热器各电器负载进行持续检测,并根据负载工况进行相应过程控制,确保加热器在负载功能失常时自动保护。
  • 加热器机体表面有超过90°C的高温发热件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 加热器操作开关应有指示加热器工作和故障的指示灯。

试验方法

加热器应在其稳定工作状态下进行性能参数测量。

额定放热量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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