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174-2003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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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 174—2003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

2003年7月21日发布
2003年12月0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定义

  • 智能化居住区:指配备了智能化系统的居住区,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为住户提供安全、舒适和便利的生活环境。
  •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将现代高科技领域的技术和产品集成到居住区的一个系统,由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和通信网络子系统组成。
  • 系统集成: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中的子系统或子系统内的功能模块,在物理上、逻辑上和功能上融为一体,以实现信息与资源的共享。
  • 宽带接入网:提供居住区宽带业务的接入网络,分为局域网(LAN)宽带接入网、光纤同轴电缆混合网(HFC)宽带接入网和高速数字用户环路(xDSL)宽带接入网。

技术分类

  • 系统结构: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以信息传输通道(如恒定接入网、现场总线、有线电视网、电话网和家庭网)为物理平台,连接各智能化子系统,为物业管理及住户提供多种功能服务。
  • 系统功能: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由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和通信网络子系统组成,功能框图见图2。
  • 功能分类:居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功能分为基本配置和可选配置。基本配置是最低功能情况下必须具备的配置,可选配置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扩充功能。

建设要求

  • 总体要求: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和居住区建设应同步进行,实行统一规划设计、施工、检测调试与验收。
  • 中心控制室:居住区应设立中心控制室,宜设置在小区的中间位置;防雷接地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局部修订条文2000年版)的相关要求。
  • 管线设计:居住区应将智能化系统管线纳入居住区综合管网设计中,满足居住区总平面规划的要求。
  • 供电电源:居住区智能化系统应采用集中供电方式,对于家庭报警及自动抄表系统必须保证市电停电后的24小时内正常工作。

技术要求

  • 系统硬件:包括网络产品、布线系统、计算机、家庭智能控制箱、公共设备、计量仪表和电子器材等,应优先选择先进、适用、成熟的产品和技术。
  • 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实时监控软件等,应具有可靠性、扩充性和安全性。
  • 系统集成:应采用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电话网和家庭网的融合技术,简化居住区内信息传输通道的布线系统,提高系统性能价格比。

安全防范子系统

  • 通过在居住区周界、重点部位与住户室内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并由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提高居住区安全防范水平。

管理与监控子系统

  • 自动抄表装置:住户安装具有信号输出的表具,并将计量数据远传至物业管理中心。
  • 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通过IC卡或其他形式管理或计费,实现车辆出入及存放时间记录、查询、区内车辆存放管理等。
  • 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装置:安装有线广播装置,播放背景音乐,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可强制切入紧急广播。

通信网络子系统

  • 本子系统由居住区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电话网和家庭网组成,提倡采用多种混合技术。
  • 提供安全的网络保障,支持用户开户、销户、暂停、计费功能统计、用户访问记录、流量控制等功能。

附录

  • 附录A提供了居住区宽带接入解决方案,包括居住区LAN宽带接入解决方案、智能小区HFC宽带接入解决方案和居住区ADSL宽带接入解决方案。
  • 附录B提供了居住区自动化管理系统方案。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已建的居住区进行智能化系统建设时可作为参考。有关防火及可燃气体泄漏等涉及消防、安全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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